《七年不痒》 我从小被我爹打到大,他都没打死我何况你们? 来来来,打我一个试试。
混沌初开,阴阳既分,阳者化为万物,阴者则为元灵。时光飞逝,万物乃积成,偶感元灵,生灵乃生出。草木土石能感元灵谓之怪,走兽猛禽能感元灵者谓之妖,其中万物灵长者谓之人,世先有妖怪而后有人,万千年来人族渐起而妖族衰微。但有人心之欲高炙而成魔,人灭而妄念不灭则为鬼。妖族虽败,鬼魔又出,人间妖魔鬼怪呼啸横行,欲图颠覆天地,从远古而至今不绝。猎妖者为人类精英,斩妖除魔卫护人族,若想成为猎妖者,则必先拥有属于自己的--镇妖册!
为了祖国,曾浴血奋战;为了兄弟,曾死战不退。如今,战场修罗潜隐都市,凭一人双拳,霸气凌空,成为美女们的护花兵王。霹雳霸王花、冷艳女总裁、清纯小萝莉、风骚老板娘……蜂拥而来。慢着!你们排队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美女的护花兵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人都说,闻煜风是一中的校霸。旷课打架成绩差,抽烟泡吧交女友,样样不误。直到从初中部升上来个跳级的小才女。“煜哥,三中那帮孙子又来找事!怎么办?”男生把烟一撇,眼睛一眯,清俊的脸上透着股懒洋洋的狠劲:“干他们啊。”晚上,凶神恶煞的跟班们到了一班门口。纤细漂亮的女孩站在男生桌边。声音也软软的。“他单词没背完,去不了了。”
他是蜚声伦敦的医学大师!他是与柯南道尔齐名的推理小说大师!他是亲手侦破“开膛手杰克”等奇案的破案大师!他是发明了钨丝灯泡、医用手套和青霉素的发明大师!但在他心中,最想改变的却还不是这些......
我是个孤儿,没上过一天学。是师父把我养大的,他是个算命先生,从小就带着我走南闯北,四海为家。师父前两年去了,把算命摊心生阁传给了我,临终还给我立下了规矩。哪知那天,店里来了一个性感美女,她用那种方法逼迫我坏了阴卦不看女的规矩,害我惹下了大祸……已有两百万字完本老书,等更的时候可以去看看,直通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阴阳神算》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高歌穿越到了一个和现世界相当的平行世界,上辈子事业有成的他,穿越过来却成了一个顶着高耸的发际线和凸起的啤酒肚,没事儿骑着电动车逛逛老北京城,就着街边苍蝇小店吃一碗炸酱面的油腻中年男。女儿叛逆期,小女友也闹脾气,投资个P2P还被骗了几千万……不,这不是我!不行,我要抄歌,我要剽窃。一个原本要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成仙儿的老男人,就这么俗了起来。
“姥姥,我爱了。” “是谁?我去把他吃了!” “黑山老妖。” “什么!?你连老娘的菜都敢抢?” 这是黑山老妖和聂小倩的凄美爱情故事,就是不太正经,中间还有第三者……嗯,有点乱。 —— 请大家继续支持,这次不会像魔王一样了,新书已经内签,大爷一定把这本写好。新朋友可以看看《神武图》,200万字完本,大爷的处女作,虽有青涩,但也是良心之作。
一个懵懵懂懂的办公室小子,莫名其妙重生成为四阿哥胤禛。他不知道怎么在那个时代生存下去,他唯一了解的只有一点点清三代的历史,还是从电视剧和小说中看到的。他不知道如何制造现代的武器,也不是一个天才,他只是一个平凡人,但是却也妄想做些事情。
【大神作家+豪门太子+穿书+失忆+虐渣渣+伪科幻+无逻辑】写书5年的大神作家奈莎,首次举办新书签约会,就导致现象级拥堵,造成豪门太子爷出行不便。太子爷前来探访,发现这不正是捅了他一刀的冷艳杀手吗?开局一场暗杀,原主身死,异世同名的安奈儿穿书而来。父亲:你妹妹考上天都大学,你别丢她脸。继母:她除了一张脸出落得越发标致,没什么长处。继妹:我姐姐大学都没读过,怎么会是大作家?女记者:就算版税千万,一个作家又怎么配得上太子爷?奈莎:他是豪门,我还是大神呢!继承原主王炸技能,笔名奈莎,十三本书,粉丝千万,点击亿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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