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记》 明明自己卖艺不卖身,为什么那些校花千金小姐冷艳警花高贵老总要他做男朋友的同时,还想要自己的身体?当最后有了一片后宫之时,叶飞回忆起来都是满脸的羞涩:不能怪这些女人太霸道,只怪哥帅的太优秀!——其实曾经,我也纯洁过!
一桶鱼子酱,一头和牛,十斤白松露,五斤鹅肝,十瓶二锅头…… 这是主角一天的饭量, 500个俯卧撑,100个引体向上,十公里负重跑,两次巫山云雨…… 这是主角一天的运动量, 一场武林风,两场昆仑决…… 这是主角一天的工作量。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见过比贵族还猖狂的家丁吗?见过比纨绔还嚣张的家丁吗?见过比帝王还霸气的家丁吗?见过勾搭自家小姐的家丁吗?见过坐拥倾城祸水的家丁吗?许枫作为现代男人,一向醉情风月,声色犬马。却因为意外重生异界,混迹异界成为家丁的他玩纨绔,斗贵族,杀强者。调戏调戏萧家小姐,勾搭勾搭豪门淑女,祸害万千。成就一代家丁!
蒋家有女,闺名钰娆,温宫貌淑,性情温良。钰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苦心经营最后落得满盘皆输,夫君的背叛,姐姐的挑衅,襁褓中幼儿的扼杀,她悔不当初,只求上天再让她重新来过,她定要扭转乾坤。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一朝重生,何去何从?
最初,她在他眼中是刻板的小女人模样;后来证实,她的确就是一个小女人,把爱看的比什么都重,尽管她什么都会,甚过男儿。开始,他有他的“红粉知己”,她有她的一套“明哲保身”。一个没真爱过,一个真没爱过,哪知,相遇便是彼此。从内宫到朝堂到与他一起睥睨天下,她比谁都柔弱,比谁都坚强。一曲南歌,引出一段荡气回肠……
楚风无法理解,一个不会动的手办人偶,怎么会卖那么贵?除非自己疯了,才会买这种人偶当摆件。谁也预想不到以后的事,楚风也不能!事实证明,他以后不但疯了,而且疯得不轻。人偶竟然真的活了,而且强大到可以……
末世来了,别人都在想着怎么逃命,为了食物而奔波,江峰却开始了养成计划。养了一个乌龟,结果长成了龟山,在上面修了一座房子,结果变成了移动城堡!养了只小奶狗,结果长了一对翅膀,在它身上装了武器,结果变成了超级战斗机!
:: 正在為您加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