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的夜晚》 穷途末路,绝望濒死之际,乐语叫嚣道:“你有种就杀了我。”敌人狞笑道:“我从未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乐语死了。然后乐语又活了过来,活在敌人的身体里。这是一个被人杀,就会夺舍杀人者的故事。“为什么杀我的人都是一些身世离奇老奸巨猾任务线一大堆随时都会死的枭雄鬼才?”“就没有一些忠厚老实富可敌国美女成群的人生赢家来杀杀我吗!?”
一场大雾,野性觉醒。———百年不遇的大雾天,全校停课禁止外出。但仍有不听话的同学。比如,林雾在翻学校墙。比如,王野在被校花告白。于是,骑在墙头的林雾就听见了史上最牛逼的拒绝理由——校花:我喜欢你。王野:对不起。校花:为什么?王野: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校花:你该不会用那种滥到家的借口说什么“我不喜欢女人”吧?王野:我不喜欢人。三天后,大雾散去。林雾发现自己突然有了超强的运动神经,并且每到夜晚降临,他都想对月高歌。同学老师们的身上也都起了不同变化,这种“野性觉醒”的奇怪现象随着各地接连不断的大雾,开始在
崇祯十四年。 这是一个人命如草的乱世。 流匪席卷河南,一步步逼近洛阳,满清正在关外磨刀霍霍,松锦之战陷入焦灼。 孙传庭还在狱中苦苦思索破敌救国之策。 洛阳城的福王府中,一名刚刚从福王庶三子朱由桦身上醒来的穿越者,正头疼着怎么才能活下去。
老公,你爱我吗?女朋友总是甜甜的抱着我,大眼睛布灵布灵滴!我偷偷地把手机的妹子全部删除。当然爱你了,最爱你了!听完这句话,女友吩咐几个围在我身边的孤魂野鬼离开了。木马!
以枭雄之姿,窃生杀之权。掌纤腰楚楚,醉朱楼红袖。等站在天巅回首,看白骨,说几个春秋。少年苏留从雪中起,穿行诸界,但持本心,一路高歌拔剑,成就一个属于逆天强者的武林神话。金风细雨楼(神光群):514819998.领神光者进普通群:459310041,起点收藏本书即可
炎阳,大夏王朝的皇都,有着九州第一城的美誉——占地万顷,墙高十丈,人口近百万,整座城池宛若一头盘踞在中州腹地的巨兽,无人可以撼动。这座城市是九州统治者的象征,是每一个的野心家梦寐以求的垂涎之物,得到它,就等于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但谢央却对此毫无兴趣,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要把这座城市,从九州大陆的地图上面彻底抹去。连同那些埋藏在城砖深处的阴谋和罪孽。
高科技位面的某饲养员一不小心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小说中。到了后发现,这里缺吃少穿的,条件非常艰苦。不过,不怕不怕,咱能力强着呢,本事大着呢,性格乐观着呢。啥?太穷?不是事,咱有手有脚的,多赚点就是了呗。啥?吃不饱?那更是扯淡,赚来的钱是干啥用的,不买粮把自己喂饱饱的还留着下崽儿啊!老公公:“老大媳妇,你娘病了,住院钱你们拿了呗!”老婆婆:“老大媳妇,娘心口疼,你给我买点好东西补补身子呗!”二叔子:“大嫂,你侄子娶媳妇差点彩礼,你给掏点呗!”小叔子:“大嫂,我买房子差点钱,你给凑凑呗!”小姑子:“大嫂,我出嫁还没嫁妆呢,你给出点呗!”……某大嫂瞪大眼睛看着伸到自己眼前的几只爪子,抄起她的杀猪刀,狂吼一声:“都给我滚,哪凉快哪待着去,再敢到我面前伸手,把爪子都给你们剁了。”本文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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