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闪耀时》 何树重生成为一棵月桂。 原本他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可能就这么孤零零地生活在山谷里,然而他发现至从他重生成为月桂树后,山里的模样开始了疯狂的变化。 ———— 许久之后。 何树觉得作为一棵咸鱼树其实也不错,没事养养鸟,种种花,顺便打一下小怪兽,这样的生活也不错。 何树:对了,或许我还可以建立一座加强版魔幻动植物园。 (注:本文不变人,希望喜欢类似异兽流的大家多多支持。)
杜九言穿越占了大便宜,不但白得了个儿子,还多了个夫君。夫君太渣,和她抢儿子。她大讼师的名头不是白得的。“王爷!”杜九言一脸冷漠,“想要儿子,咱们公堂见!”大周第一奇案:名满天下的大讼师要和位高权重的王爷对簿公堂,争夺儿子抚养权。三司会审,从无败绩的大讼师不出意料,赢的漂亮。不但得了重夺儿子的抚养权,还附赠王爷的使用权。“出去!”看着某个赖在家中不走的人,杜九言怒,“我不养吃闲饭的。”于是,精兵护岗金山填屋民宅变王府!“出去!”看着某个躺在她床上的人,杜九言大怒,“我不需要暖床。”于是,王爷上下左右解锁姿势挥汗如雨。儿子小剧场:“这位王爷,按照大周律法,麻烦你先在这份文书上签字。”某位王爷黑脸,咬牙道:“遗嘱?”“我娘说了,你女人太多,谁知道还有几个儿子。空口无凭不作数,白字黑字才可靠。”小剧场:“抬头三尺有神明,杜九言你颠倒黑白污蔑我,一定会受天打雷劈。”被告严智怒不可遏。“天打雷劈前,我也要弄死你。”杜九言摔下惊堂木,喝道:“按大周律例,两罪并罚,即判斩立决!”被告严智气绝而亡。坐堂刘县令:“……”
民以食为天,通往紫禁之巅的路,就从搞大自己的肚子,满足最原始、最贪婪的“口舌之快”开始……对于「食客」来说,美食,从来只配强者享用,至于落败的丧家犬,夹着尾巴乖乖滚回去啃狗粮,才是正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舌尖上的江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了,无系统。原来智爷才开始征服神奥啊。想一边变强,一边混日子,无奈混日子也要有水平才能混。既要证明自己,又不想被分配一堆奇怪的工作烦心。除了加入联盟摸鱼还有别的选择吗?这是一个为了能够有朝一日摸鱼度日而不断变强的故事。
【修仙穿魔法、苏爽打脸、虐男不虐女、女强文、果敢坚毅扮猪吃老虎女主vs偏执伪阳光男主】穆月白是一位金丹剑仙,和万人敬仰的天才结为道侣,却未曾想过,有一天她会被她的夫君亲手害死……再次醒来,她身临异世,变成了一名可以修仙的魔法师,一步步走向豪门女爵之路。爱情,复仇,执念都变得不再重要,她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新大陆开创属于自己的传奇。可偏偏,一个极像她夫君的男人出现了,成为她正常生活的绊脚石……当世界的危机慢慢降临,当两个世界的界限渐渐模糊,而穆月白成为了用仙术打魔法,用魔法打仙术的混子第一人。【魔法学院出现异
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前世我卑微如斯,胆小如斯,要靠妻子以命换命才得以苟活于人世;今世我王者归来,许你一世繁华,前程锦绣,那些辱我,欺我、迫害我们夫妻的人,你们听好了,我会让你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会成为你们的噩梦。
我叫安不秀。我一出生就有一柄剑,待我十五岁掌握这剑的时候。我开启了我的开挂人生。人生在世安能不秀?我有一柄逆天之剑,可斩天,可劈地,可毁海……谁能挡我一剑?谁能阻止我安不秀,独秀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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