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无忧》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你以为修仙界最强大的灵兽是龙族和凤凰吗?是的,它们的确很凶悍,很强大!不过那是以前!因为修仙界突然出现了一家灵兽专卖店,里面都是一些从来没见过的奇异灵兽!在这些奇异的灵兽面前,强大的妖王正吓得瑟瑟发抖!看着面前吓得匍匐在地的妖王,灵兽专卖店的老板“林一凡”一脸无奈地说:“拜托,这只是一只最弱的泰迪狗,你好歹也是妖王,要不要吓成这样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灵兽供应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超级写手,穿梭于各种类型的小说世界中。杨洋,本是一名普通的网络写手,因为遇到了一名奇怪的主编,使其成为了超级写手。穿梭于自己和其他作者所创作的小说世界,亲临那如梦如幻的场景。现实与虚幻,只在一念间。
小团子的师父跑了,房子倒了,床也塌了,无奈之下只能下山找爸爸啦。霸总爸爸:小孩子是最讨厌的生物。巨星爸爸:你让我掉粉,我就把你当烟花炸上天。赌王爸爸:还来烦我?剁吧剁吧包了包子喂狗。医生爸爸:碰瓷?说吧,割腰子还是割肾?
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食物一旦过期,在腐烂开始之前就会狂暴成为凶猛的怪物反攻击人类!人们称之为活态。只要将活态猎杀就能使之返璞成食物的样子,并再次拥有保质期。而依靠猎杀活态生存的职业人士人们称之为猎食家,猎食家是被贫民们尊敬而敬畏着的存在。以上这么不可理喻的生存环境就是这个时代的现状。谷原易在四年前失去了唯一的妹妹,从此他为便立志成为一名职业猎食家。可是当他一步一步接近人类核心机构的时候才发现人类一手包装的生存法则下所隐藏的真实……
(穿书+宠宠宠)叶七七穿书了,穿成了暴君的亲闺女。初见时,她才五岁,小小的身子跪于大殿中央,坐在皇位上一身龙袍的俊美男人眼神极淡的瞥了她一眼:“哪来的丑东西,给朕拖下去砍了。”北冥君王夜姬尧,人称大暴君,性格暴虐,手段毒辣,狠起来连自己的亲女儿都砍。叶七七不想刚穿过去就一命呜呼,于是乎心一横的誓要抱紧暴君父皇的大腿。“父皇~抱抱。”看着抱紧自己大腿的某只软团子,大暴君眼神微眯,觉得宫中养个这个小东西,似乎也不是不可以。于是乎养着养着,竟让她成了北冥最受圣宠的七公主。后来,七公主长大了,大暴君寻思着要给她寻
谨慎的我终于成为了大佬,可我只会平A!穿越到危机四伏的平行异界,获得了“神的技能库”。可为什么只能觉醒被动技能啊啊啊!这个世界太危险,苟才是王道!然后。谌仲被动着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只好无奈接受自己是个大佬的事实。……隐世数十载的剑圣现身,“你若是能接下我这累计十年灵力的绝世一剑,我便收你为徒,保你一世平安!”一道裂天剑芒射来。谌仲:你要是想杀我就请直说!“触发被动技能——百分百空手接白刃!”谌仲单膝跪地,接下了恐怖的剑刃,名动天下。“可他为什么要跪地啊?”路人甲。“你傻啊,那是徒弟在向师傅行礼勒!”路人
父母失踪,范佑活的像条野狗。直到有一天,收到银行转账来的一千万,范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一个超级富二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逆袭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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