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他修仙的》 97年,在大鲨鱼工作了一年的高明得到了大军师系统,改变了姚明,从而踏上了教练之路。此后,他的一生,都在争夺各种冠军的道路上,NBA、世锦赛,还有那个世界篮球最高殿堂奥运会。他的目标很简单,就是想要在奥运会上建立一个王朝!
弘治十一年,即公元1498年。此时,大明疆域之内。朱厚照出阁读书,小虎牙露出了锋芒,开始走上历史舞台。王守仁和唐伯虎摩拳擦掌,正在准备科举。小冰河期已经降临,寒冬正在肆虐大地,给予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大明沉重一击,朱祐樘再怎么努力,弘治中兴也走到了巅峰,正在由盛转衰。……此时,大明疆域之外。鞑靼小王子达延汗野心勃勃,不断袭扰大明边境。迪亚士发现好望角已经过去了十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也过去了五年多的时间。达伽马即将到达半个世纪前郑和停靠的港口——印度西南海岸的城市卡利卡特。哥白尼还在文艺复兴的策源地意大利读书
穿越了,系统是必备的,然而叶铭却觉得压力山大。系统主线任务:选定初始之地,并且不断扩散势力,直到屹立在这方世界的最顶端。任务失败:抹杀!不得已,叶铭只好硬着头皮开始奋斗了……既来之则安之,虽然我只是一介书生,但我手中有剑,仅凭这柄剑,我可以踏遍这整个世界,让其臣服在我的脚下!
一万年前,尼安德特人被与他们同时代生存的远古现代人类祖先克罗马侬人入侵,并被在进化上稍占优势的克罗马侬人屠杀怠尽,就在尼安德特人即将灭亡之时,地球上的先代文明物种克利人出现,并将残存的尼安德特人全部送至喜马拉雅山腹内一个由克利人所建的世外桃源中,同时被送入的还有那些因人类而灭亡的史前生物残存物种。经过了一万年的等待,尼安德特人逐渐掌握了克利人的神圣科技拥有了极为强大的力量,而生活在大地上的人类,却因为科学的高速发展和无度的贪婪腐朽,将这个世界破坏的满目苍夷。
不想当吃货的城主,不是一个好厨子。明鹰在末世建了个城,是受人敬仰的伟大城主。但是,有一天喝酒醉的时候他摊牌了,他不是什么英雄,更不是什么救世主,他的终极梦想只有一个——在末世当个简单粗暴的吃货,把前世追杀过自己的变异兽全给煮了。烈炎三头犬,起锅烧油,加小米辣、生姜、蒜末、花椒,烈炎三头犬肉下锅煸炒出香,大汤煮起,香菜配色,色香味俱全的香辣三头犬肉出锅!黑云蟒,剁块剥皮,放砂锅加水,生姜、料酒去腥,大火煮开转小火炖两小时,加枸杞、红枣、食盐,最少的佐料炖出最原始的鲜美滋味!铁甲火纹兽、魔云豹、洪荒蛮牛、黑刺
80年代的港岛,对于一个从未来到来的人来说,这里就是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地方。上一辈子---平平凡凡,辛辛苦苦!这一辈子,他发誓要---成为人人尽知的大亨,享受生活。对一个男人来说,成功的体现,可以是美女。拥有一个美女,可能不算这个男人成功,但要是拥有一群美女,那么这个男人,绝对是成功的!雷觉文,80年代港岛的未来来客,他就绝对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宇智波带土:“双神威,柱间细胞,飞雷神之术,仙术,尾兽之力,六道之力!我已经站在忍界的顶点,站在了六道仙人的高度!我就是——神!”野原琳:“跪下!”宇智波带土:“好哒”ps:本书女主是野原琳,带土不黑化。
我和我哥们参加了一场传统婚礼,新娘的头上盖着黑布,后半夜我和哥们跑去偷看新娘长什么模样,谁知道新娘却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借天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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