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睡醒了》 当主角进入漫威宇宙的时候,这个世界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纪元。
徐世杨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 大周建兴年…… 历史上有过这么一个朝代? 王朝末世,遍地胡腥。 我辈该如何选择? 小小坞堡堡主徐世杨紧握双拳: 我要用我的双手,捍卫华夏衣冠! 我要用我的双手,重振大汉之天声!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庄有个段倾城。她嗜血如命,战无不胜,死在那把“戈月刀”下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江湖中人送了她一个“狂女”的称号。与其说她狂傲,倒不如说她更像一个女魔头,只知杀戮,无意其他。身为武林盟主的义女,她除尽了所有心怀不轨的门派,杀尽了所有她憎恨的人。她就像一把利器,拥有她,便犹如拥有一道免死金牌。她是大多数人心中的坏人,也是武林正派口中的好人。其实她不过是一个,行走在刀锋上的可怜人。
陈叶被穿越了,不同的是,这个穿越者有点虚弱,没能夺舍不说还被反杀让他得了记忆和天赋。天赋:迅速消化并吸收食物的力量。记忆则是一本魔界菜谱。“风魔狼,食用腿部效果最佳,吃后可以增加速度,有几率得到天赋‘追风’。”出门后,他发现村庄中很多生物也被穿越了,它们全都是想蹭灵气复苏的魔界生物。送上门的流浪猫,原来是魔兽暗影猫。邻居的大狼狗是魔兽风魔狼……“我宣布全球穿越者都是我放养的,谁同意谁反对?”
林慕瑾越来越捉摸不透眼前这个爆红小鲜肉为何会缠上她。她不过一死宅编剧,而他脸好,身材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家世好,胆大心细,武力值高。那么多性感尤物倒追他,他都不理会。难不成他是平胸控?不对,他前女友的可是波霸。因为她骂他是面瘫么?哦,原来他是个抖m。——————腹黑萌新小鲜肉是最强金手指。
我有故事,兼职卖酒,你可愿走进这个剑仙酒馆,细细的聆听?等等,姑娘,我只卖酒,不卖身,别以为你是精灵公主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什么?你信仰的是精灵神?那我们更不可能了!你问为什么?那是一个甜蜜的夜晚……叶开,一个曾经带领诸神打破魔族统治的不靠谱强者,苏醒在万年之后,他将如何迎接这个曾经被自己玩坏的世界?
如果你的生命剩下最后一百天,你会做什么?陈耀,一个不务正业的酒鬼赌徒,整天混吃等死,当被告知脑癌晚期,死亡真的来临之后,他陷入了无限恐慌。还在上幼儿园的可爱女儿,年迈多病的父母,默默付出的妻子……PS:因为想写一个温暖向的现实主义故事,所以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的看过前三章,然后页面的右上方有个追书,可以加入书架,谢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如果生命只剩一百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文科生穿越到了一个满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如何排除万难,安心种田?“农业部长敖兴!带着你的夜叉给我降雨去!不得少于40毫米!”“交通部的狐妖们!你们要多开100个草垛子满足市民出行需求!要把瞬移平民化!”“画皮!别只顾着吃!来给我捶捶背。”“对于智商较低的妖族小朋友,我们可以适当给予加分政策,如果有特殊能力,可以走程序特招嘛。”“我们的口号是:团结在聊斋代表会议的指挥下,人妖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建聊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资深coser王晨因缅怀童年买了一套帝皇侠皮套去参加漫展。谁知中途出了车祸,灵魂穿越到了一平行世界。这个世界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人群—甲士.他们拥有一种叫做甲源的特殊力量.他们借由甲源可以显性出各式各样的铠甲与宿敌异族战斗.而王晨发现自己的帝皇侠皮套似乎与自己的灵魂一道穿越了过来。
随意穿梭三千位面,我有系统我怕谁!美女是用来泡的,管你是祸国还是殃民。对手是用来踩的,管你是枭雄还是霸主。不是说好先从低级位面开始的?一开始就把我扔到仙侠位面是什么鬼?
前世一身血染,这一世接手被人碾碎成泥的生命从任人践踏,到步步生花坐拥半壁江山,靠的——不只是高科技带来的运气ps:新坑,大家走过路过可以留个爪印勾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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