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凤错凰》 孟陆有点慌,他穿越了,还穿成了西游中的虎力大仙,最终惨死在孙悟空手中的三个霉憨憨之一,好在,随身激活了神奇的诸天群。只是,为啥群里都是一群弱逼,还整天想着抱大腿。九叔:小道今日得见大仙,朝闻道夕死可矣(激动)秦始皇:大仙在上,寡人愿付一国力,但求长生法。古三通:大仙,大仙,您渴不,您饿不,您说您缺点啥?群主:夭寿啦,夭寿啦,大难临头了,大仙,救命啊!为了将来怼翻那头臭猴子,也为了应付群里一群的憨蛋蛋,最终,孟陆下了个决定:散吾神名,铸吾神像,布道万界,封神诸天!
天不遂人愿,现代标准宅女李慧在即将毕业之际,来到了落后的古代,破落的村庄,破旧的茅屋,还有一大群萝卜头,好在李慧从小生活在农村,看她如何带领家人发家致富,同时收获平淡的爱情。ps:QQ群号512320954,欢迎入群讨论!
一个现代小职员穿越到大明后该怎么生活?当官?不好吧,一个两个的都是大脑袋啊,当官还不被玩死?造反?难度太高啊;经商?商人没地位啊;想活的潇洒、活的自由,那就,当个闲人吧。一个有势力的闲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明闲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黍。 金钱买不来知识,买不来感情,买不来健康,寿命,等等一切无法衡量价值的东西。 然而,当金钱可以买到知识的时候,一个超极学霸就此诞生了。
诗词歌赋,可引天地神力。笔墨纸砚,可斩敌人万千。谁的心中没有一个朝思暮想的暗恋者?谁的心中没有一个旷世传奇的英雄梦?秦墨,一个连书生都算不上的庸才,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获得永恒之泪传承,身体和心境不断蜕变,从此踏上成圣成仙的征途。“我并非天才,只有努力方可如愿。我无心修仙,奈何世道凌夷逼我逆天。我心向安稳,却无端卷入千年恩怨。”一诗惊天地,一曲动河山,一指定乾坤,一念诛圣仙。且看秦墨如何纵横天下,逆势而仙!《神武书生》书友群:629568198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PS:本书是都市分类,因为作者在科幻比较熟所以放在了科幻。
吃货眼中的世界,不是由一块块陆地和一片片海洋组成的,而是那些各地的特色美食来组成。 贞观九年,东方历史上最壮丽,最磅礴,最意气风发的年代里。 长安古都,一位粗衣陋衫的少年郎看着朝阳初升的皇城扯开喉咙喊了起来: “馍馍,新鲜出炉的羊肉泡馍,不好吃不要钱!”
浅明真人:我曾和梁晓道友偶遇一面,竟从炼丹废物一举成为丹圣。昭离妖王:我曾和梁晓道友萍水相逢,竟直接弥补了我的血脉残缺,并且血脉大幅度增强,力压当世大妖。灵霄仙子:我曾机缘巧合结识梁晓道友,修行的残缺上古功法竟自动演化完善到极致,力压当世。火烈圣女:在碰见梁晓道友之前,我只是一只普通小鸟啊,真不是你们妖脉遗失的上古嫡系,别拉着我去当圣女啊喂!.........梁晓意外来到修行界中,但凡只要是梁晓碰触过的生物,他们最差的缺陷必定逆转成极致的优势,而梁晓也可以从他们身上分享修为,修为疯狂飙升。于是,&
(请勿带入现实,谢谢!)开局一辆面包车,装备全靠送;张扬的足迹遍布全球各大景点;更是踏足那些神秘区域;一切只是为了给直播间的粉丝带来从未有过的旅游新体验。戈壁滩自驾游生存,冰川极限生存,野生景点发掘;他带起了一股旅游热潮,无数有景点却无人光顾到景区,争相前来,想让他去自家景区直播!“我只去我认为好的景点,你们那不行,给钱也不去!”
眼前一黑一醒,额,天上就有了两个月亮,好吧,我是穿越了,可是我绝对想要回家,你说穿越后有主角模式可以称王称霸?呵呵,你看过虐主流小说后就会知道,穿越还有可能,会被虐的很凶残的。我一边希望穿越虫洞重新打开,一边研究着魔法元素。等了三百多年后,我派出了个分身,融入这个星球的人类文明后现,我都能用魔法元素乱放禁咒了,而他们的最高水准,才是利用魔法元素,强化身体素质五六倍。哈,那我岂不是无敌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旅法师流浪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正在為您加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