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荣耀》 丁林意外得到了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系统,从这一刻开始他的人生发生了改变别人的系统都是可以穿梭在任何位面的,而丁林的却只能穿梭在有限的位面别人的系统可以带来无限的财富,无限的科技,可是,丁林却发现,他的系统只能……
如把整个中国古代史比作一个人的一生的话,我认为可以这样类比:夏商西周是幼年时代、春秋战国是童年时代、秦汉三国是少年时代、两晋南北朝隋唐是青年时代、宋元是中年时代、明清是老年时代……继写完中年帝国的宋史《从陈桥到崖山》之后,我这本书想写的是帝国的少年时代……正如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所写的那样,“少年”的中华帝国在历史舞台上,将少年那朝气蓬勃、欣欣向上的风貌展现的淋漓尽致。此书取名《少年帝国》
待字闺中的姜宁怀着孕,瘸着腿进了姜家二房,正遇上皇帝为煜王选妃。高门贵女们铆足了劲的参加选妃,那朵花却落到了看热闹的姜宁头上。姜宁:“???”她不敢让煜王当接盘侠,想尽办法告诉别人自己怀孕了,但全世界都不信。她吃了吐,她们笑她装病。她犯困,她们笑她装娇弱。她肚子大了,她们笑她吃太多。姜宁想要大夫证明,但找来的十八个大夫全都口径一致:您就是吃多了!***煜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这是常安城百姓对皇帝家老五的描述。但真实的煜王却冷酷残暴,对女人只利用不动心。他知道姜家二夫人是皇帝老爹的白
别人重生为神,自己重生竟然是乞丐。秦文重生在以香火是修炼魂力的世界,偏偏无法凝结魂牌,但是咱拥有几千年的处事经验,秉承厚黑学的无敌理念。敲闷棍拍板砖,怎么也能生存下去。建宗门画符阵,混一混就能达巅峰。那体内奇异的魂影让他拥有吞噬魂力的异能,但也让他坐立不安,只怕为别人徒增嫁衣。身为地球上的大好青年,怎么能认输。改变命运,成为至强的存在,小乞丐也能站在世界的巅峰。
“我妖族和亲、赔款、割地、纳贡,圣主持马鞭,圣女暖香阁,以求双方握手言和,共创和平盛世可否!”“滚!老子就是要战争!”这是个只要战争的神经病,在异世界一路打打杀杀的种田故事。
序幕我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自己的天敌,也从未想过有一天我要为了这份爱付出生命的代价。他毫无生机的躺在我的怀里,脸苍白的和死灵一样,迷人的黑金色双眸紧闭着,再也散发不出让我沉醉的光芒,再也无法通过眼神抚去我心中的痛苦。他身上的灵气已经散尽,再也无法让我因为他的气息而意乱情迷起来,我是不是该庆幸以后的我将永远的保持着清醒,这真的是我想要的吗?我爱他胜过宇宙中的一切,如果救他仅仅是让我失去性命我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作为一位顶级名媛,最重要的是什么?有钱?有势?NO!都不是!是有命!出门司机必备特种兵,代步工具必须防弹防雷防火箭,从头到脚都要隐藏追踪器!可是为什么——她重生了!为什么粑粑是暴发户!为什么她又是暴发户的女儿!陶夭神色悲哀的看着天花板:逆袭事在必行
运动员王欢受伤退役,堂堂全国亚军落魄到给人按摩。不料他租住阁楼竟有一个传送门,通往未来末世文明之塔。里面有基因药物,未来三百年科技艺术等文明精华。王欢逆天了,2004年奥运会他夺得百米短跑金牌,破世界纪录。他碾压诺贝尔文学奖,奥斯卡金像奖,格莱美音乐奖。他制作游戏灭掉了暴雪,他的手机灭掉了苹果,他的系统灭掉了谷歌,他的飞机灭掉了波音空客。制霸全球,世界在王欢身下瑟瑟发抖。
一声惊雷,醒来后换了另一副身躯。 并非乱世,大明成化五年,百花齐放的时代。 只是家庭不太理想…… 好吃懒做一心梦想考进士半辈子还是个童生的老爹,大户出身温婉贤惠的娘,慈祥的祖母,腹黑到让人有心理阴影的妹妹。 一群势利眼的舅舅,两个巴掌数不过来的表哥表妹。 怎么说也是个接受十几年先进教育的本科生,上辈子没当官的命,这辈子先立志考个公务员。 再提携一下老爹,来个官爹养成计划。
寄书云间雁,为我西北飞。13岁那年,程寄书父亲被挖心,死不见尸,母亲跟着自缢身亡复仇寻尸,金陵城内暗流涌动红颜一怒化男妆,蛰伏茶楼谋算天下。世子阮仲容深藏竹林,运筹帷幄六年,也为将军守墓六年。她回金陵复仇,他回金陵夺位。道不同不相为谋,程寄书反复克制情愫世子舒朗一笑,眉眼弯弯“山河为聘,我只谋你。”
没有修仙天赋,但我种田就变强!种出的西红柿居然能补充气血,乃是与人血拼的好东西,打架不掉血。大力香蕉,吃后力大无穷,还能强身健体草莓,又叫梦幻草莓,现实中无法实现的白日梦吃过草莓后,就能在幻觉中实现。而且,还能在幻觉中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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