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之纵横》 曾为善良阵营的勇士——阿卡尼斯,在死后七十年重生,遗忘了过去光辉而糟糕的人生,变成了一名心地善良的小姑娘。但命运多舛,她在黑暗的大陆,丢弃善良与光明,投入邪神怀抱,最后慢慢变成一只怪物...本书前作为《血之石》算是伪DND作品。将以前的重写,新增了几个剧情。PS:主角与《博德之门》能把主角队伍全屠的影贼阿卡尼斯没有半毛钱关系,当初起名的时候纯粹瞎鸡吧起。虽然我也玩过《博德之门》....
两世轮回,竟然来到了神话世界,重生一条小谭内的小蛇。天赋不足,宝物没有,功法更是没有。顺为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既然如此倒不如夺天地之造化,塑我真龙之身,助我伐仙之路.....基础体系(聚灵,固元,通灵,金丹,地仙,天仙,真仙,金仙,太乙真仙,太乙金仙,大罗金仙,准圣,圣人)
王小麦是一个普通的施工员,一次意外,他来到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这一年,李渊晋阳起兵,建立大唐;这一年,隋炀帝被叛乱的骁果军杀死,一代暴君陨落;这一年,仅仅统一了三十个年头的九州大地再一次陷入四分五裂。神拳太保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玉面寒枪俏罗成……这些只在评书演义中听说过的英雄,如今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腹黑?勇猛?雄才大略?到底哪个才是英明伟大的太宗皇帝李世民李二陛下真实的一面?历史的车轮滚滚地驶在这漫漫唐路上,穿越而来的王小麦,究竟会与之产生怎样的交集?
在精灵族的神木图书馆里清楚地记载着这样一段历史: 在遥远的,早已经被人类遗忘的过去,神魔曾经行走人间。 他们教会了矮人锻造,教会了精灵制药,教会了人类如何施展魔法……凭借这些,各族开创了前所未有的,辉煌的文明。 而站在这些文明最顶端的,是一个叫克里玛莎的地方。那是每一位魔法师梦想中的圣地,代表着至高无上的荣光。 然而,神魔离开了,一并离开这个世界的,还有他们授予各族的强大魔法。 泰坦回到了雪山,矮人龟缩回地底,精灵重返了森林的怀抱。至于人类,则只能踩着泥巴回到地里继续放牧,耕种…… 克里玛莎,也彻底淹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大时代的星空下,贸易冲突,星际争霸,资源竞争,贵族交锋越演越烈。这是最好的时代,她允许人们拥有梦想。但这也是最坏的时代,所有人怀带着理想前仆后继被埋葬。贫民窟的少年林海,以没心没肺的刁民姿态,像是一柄尖刀,酣畅淋漓的捅破这个时代。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埋藏着星空和大海。所以这个世界,是应该有些英雄的。
当大地铺满枯骨,当太阳化为灰烬,当星空染成血红,当方舟驶出星海……那时,人们终会想起……曾经,被猎人所支配的恐惧。上古时期,统治诸天万界的,不是神通广大的仙神灵佛,也不是恶行滔天的妖魔鬼怪,而是手段凌厉、神出鬼没的猎人!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是体会不到面对猎人时,那种深深的无力感和绝望的。诸天化作森林,万界成为猎场,猎人,主宰着一切!少年从大荒中走出,追寻着上古猎人的足迹,欲再现当年的辉煌。当虚空猎人再现时,必会让整片星空为之颤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修真猎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代隐世大宗师的弟子林风收到来自师傅的一封信,要他去当一个世俗家族的上门女婿,与校花兼集团董事长的她结婚。“老婆,你说他比我有钱?没事,马上我就让他变成穷鬼。”“老婆,你说他比我有权?没事,马上我就让他去扫地了。”“老婆,你说他比我厉害?靠,他这小身板我一手指就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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