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九针》 穿越到1964,钟越民式血色浪漫会完全不一样吧。
凭什么反派总是悲剧?凭什么反派总是犯蠢?凭什么反派总是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叶海表示不服!穿越诸天,化身反派,叶海要夺走主角的一切。机缘、宝物、妹子……都是我的!反派,不跪舔原主,爽文,不喜勿入
胡来,人类联盟前任总指挥,战后被软禁自爆而亡...还是胡来,重生到了23年前,超凡幻境开启前的几个小时...这是一个游戏白痴打脸所有“职业高玩”的故事。不过,这个游戏白痴通过前世的记忆,知晓了【一点儿】游戏中的一些还未发生的大事件,同时【正好】了解前世中那些站在最顶端的【玩家】的一些情报,于是,胡来的第二人生走上了与前世完全不同的道路...这是一个游戏白痴逆袭高端玩家的故事,也是一个孤独症患者的成长史...(本书主角孤独症患者晚期,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自己四处蹦跶,慎入)
在这个诡异扭曲的世界,身为凡人的洪鹰唯一的依靠便是自己手上能提升一切与剑有关技能的修改器。剑法、铸剑术、御剑术、剑阵、剑傀、剑蛊……洪鹰皆能掌握,凭借手中的剑,一步步登上王座。
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
“稀奇稀奇真稀奇,铁树开花二十一,母猪上树啃嫩梨,此奇不比言府奇,娶个山贼做儿媳!”一首响彻街头巷尾的童谣,生生逼得言家老爷愁白了两鬓,言家主母哭花了眼睛。只因那镇外青山上的土匪头子看中了他们家如花似玉的俊哥儿,马上就要来抢亲了!
本质上是沙雕文,有点小热血。简单的说,就是一个看似十恶不赦的魔王站在世界的中心呼唤爱的故事。(上推荐之前先每天三千,上推荐开始每天六千字,新书前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事情还没有到最后一秒,还是会有转机的。”四肢被紧紧束缚着的罗兵面对正在迫近的等离子光束剑,轻轻对着身边那位公主露着有点贱的笑容说。心中却是大叫着:“别人穿越,我穿越,为什么我没有无敌装逼的主角光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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