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 系统认主,穿梭诸天!解锁黄金瞳,从发丘将军开始做起,废帝墓,瓶山地宫,成吉思汗陵,失落的古城,神秘的精绝女皇……埋葬的秘密,终会有揭晓的一天。发丘、摸金、搬山、卸岭,盗墓者之间的对决究竟是何等精彩?且看宁辰,以发丘将军之名盗遍诸天!
一颗掌心红痣,某一天忽然变成了第三宇宙某种神秘法则专属系统的时空通道。在被莫名其妙扔到正在经历大变革、大屠杀的明末后,从那一刻开始,属于刘健、更属于整个大汉民族的大汉人时代开始了……
地球大灾变第四年,秦夜月穿越到亿万星域外。 地球大灾变第九年,人族仙帝秦夜月强势归来。 而他,多了一个粉雕玉琢的乖巧女儿。 “粑粑,宝宝要看流星。” 秦夜月溺爱的摸摸她脑袋,打个响指,漫天繁星化为流光划过天际。 “粑粑,宝宝想看外星人。” 秦夜月微微一笑,轻轻跺脚,地球冲出了银河系。 “粑粑,宝宝想要个弟弟。” 秦夜月:........ 这是个宠娃狂魔带着女儿在地球和宇宙中为所欲为的故事。
蟑螂是个小人物,在这个处处充满危险的末世,四处流浪,认识到末世生存法则,末世的危险将他身上的惰性和感性慢慢磨掉,逐渐变得坚强,当然力量也是有的,看着末世人类的疯狂,践踏一切可以践踏的东西,蟑螂始终存有一点本心,他不会想要当英雄,却不介意在自己吃饱穿暖的前提下给别人一块面包。蟑螂会在末世的夹缝里活下去,直到夹缝再也容不下他。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下本《来我身边》和《穿成偏执反派的未婚妻》】【专栏有番外坑,不定期掉落小甜点~】@榴莲香菜cc1.许念第一次见到谢一的时候,男生穿着白色衬衫,古板到衬衣扣子都扣到最顶端,然后他向她伸出了手,告诉她,“谢一。你的家教。”从那之后,许念的生活彻底被打乱了。许念:“我要去打篮球。”谢一:“做完作业。”许念:“我要去约会!”谢一:“做完五三。”根本不可能刷完五三的许念憋着一口气威胁:“再不让我出门,我就要动你了!”谢一指尖微顿,不轻不重的“嗯”了一声。许念:“?”谢一:“先做完这道题。”没多久,许念问他,“谢一
每当刀锋划过怪物的身体,我的力量就会积累一点。我,叶枫,只要不停的挥刀,挥刀,再挥刀,光速挥刀……终有一天挣脱宇宙的束缚,超越这个世界。挣脱了宇宙的束缚,你想见识一下当我的刀突破超光速,宇宙那副害怕的样子吗。……(本书传统末世文,单女主,描写不会太血腥)……末世降临,成山成海的感染生物横行大地。文明复苏,大大小小的古远文明再度归来。异界入侵,天神般的人物俯瞰着这个世界。……每秒挥刀十万次,刀下只剩一堆肉糜!每秒挥刀百万次,刀下只剩一捧齑粉!每秒挥刀千万次,刀下只剩一撮原子!每秒挥刀一亿次,世界都将在我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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