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元法典》 不要和我说谎,我能够闻到你身上间谍的味道——孟绍原。一个微表情专家,当穿越来到一九三六年的南京,成为一名军统特工,他确定,自己能够改变很多东西。
坐轮椅的不一定是瘸子,也可能是懒得走路的牛掰女。穿越星际拥有暗器傍身的贝蕾只想跟自己的忠犬痞子在一起,打打怪升升级,讨论下谁先暗恋谁的哲学问题。对于越来越失控崩坏的情节,女主表示:创建反星际联盟真不是我想的,狂霸酷拽手撕星联邦领袖的暗器女王也不是我想的,情势所迫女不强大天不容,所以,您先把保护费交了?一句话简介:披着星际皮的双穿甜爽宠文!头(pi)领(zi)男vs牛(an)掰(qi)女,我们的口号是:专打闷棍不动摇!
无尽异火,焚烧苍穹,一缕斗气撼八方,“我萧炎,绝不会在同一个擂台上,输给同一个人两次。”一生行事无解释,杀尽万千前世敌,一剑寒芒震九州,横扫天下第一尊,“我为北玄仙尊,请擂主出战,以证万古第一。”一念成魔,一念成佛,又有谁知一念成帝,“天堂也好,地狱也罢,除了擂主,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人能挡得住我李七夜。”永生、遮天、神墓、斗破、大主宰、帝霸...万界汇聚,强者林立。他孤身一人站在擂台之上,双手负后而立,扫视台下群雄。“不好意思,在这里我才是主角!”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 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 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 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 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 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 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 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 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
在神奇的中国有座小城,小城中有一间奇怪的酒楼,他们家的美酒十里飘香,每天酒楼一开业,酒香弥漫全城,《世界奇异怪谈》之为酒城,这是人类的杰作,人类创作出的世界奇迹。每天,闻着酒香慕名而来的客人不计奇数。他有一个古怪的要求,一杯普通的果酒竟然卖出了一千八百八的天价。而且酒水不能带走,只能现场喝光,一次只卖一杯,不然就不卖。有酒没有下酒菜怎么行,配合着他提供的果脯,肉食,那价格,一盘葡萄干,竟然要五百八十八一盘,而且只有十二粒。还有那烤牛肉,一小片就要八千八百八,我的上帝啊,这牛肉不会是金子做的吧,竟然这么贵。这店的老板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卖这样贵,可就是这样,每天前来购买的客人还是络绎不绝。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首富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哈哈!放开我!我没疯!让我死,鬼门关就在眼前了!别救我啊!你们要干什么!既然你们不仁,就别怪我不义。猴子偷桃!李旦猛地抓向太上长老的裆部,很快脸色就是一变。“为什么,没有?”天塌了!地陷了!小花狗不见了……PS:本书又名《阎王好想跟你见一面》、《我只想被在座的各位锤死》、《不会真有人觉得作死很简单吧》,已有高订一万二的精品小说《从文抄公到全大陆巨星》,差点精品的200多万《阴冥记》等可以先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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