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仙尊》 男主晨晓穿越到于正版的笑傲江湖,追求东方姑娘的故事。
一个普普通通混吃等死的国企小职员,粗鄙、狡猾、无良、自私,胸无大志又带着点猥琐和邪恶,同学聚会中酒醉掉入下水道,穿越到魔幻异世界,对于莫名继承的远古血脉,以及强加在身的重现家族荣耀的使命,他将何去何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偷天之录》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柳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到睡前看的一本小说里。作为女主灰姑娘的恶毒继姐,早上她才让自己的猫咬残了妹妹养的灰斑雀,晚上又让人挖下了一位落魄青年的眼睛,而他们——都是世界主宰、光明神的化身!面对一月后,即将被吸成人干儿、送上绞刑架的未来,柳余掂量了下现实:1、暗夜公爵已经被美貌善良的灰姑娘彻底攻略,放弃。2、卡洛王子正拿着水晶鞋满天下地找鞋子主人,放弃。3、唯有男一光明神,还没成为她那好妹妹的俘虏。柳余看着面前被原身挖了一双眼睛、失去所有记忆正陷入迷茫的落魄青年,捏起了嗓子:“噢!上帝!是哪位黑心肝的如此对你
程湛兮逃婚到泗城的第一天,对一个女人一见钟情。第二次见面,是在酒吧,两人春风一度,郁清棠不见踪影。得知对方是泗城一中的高中数学老师,程湛兮进入一中,成为了一名体育老师……后来,程湛兮去向素未谋面的未婚妻道歉,到了约定的咖啡厅,餐桌对面却坐着早上在家门口分别的女朋友郁清棠——千辛万苦追到的女朋友竟然是逃婚的未婚妻。
艾力转世到了平行世界的地球,此地血脉显圣,强者为尊。这个世界的东方屹立着大唐帝国,西方则处于日不落帝国的统治之下。直到20岁那年,他去日不落帝国首都伦敦旅游,试拔石中剑仿制品时,不小心召唤出了当世最强神器——石中剑。半个小时后,日不落皇室长公主从天而降,持剑指向艾力:东方人,要么娶我为妻,要么日不落向大唐宣战!
穿越到史前世界,第一步是活下去,而第二步,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喝凉水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用锅做饭,用衣御寒。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靠运气采集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农具的时候,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这,就是科学。
如果可以选择,大唐朝请郎,捡校尚书刑部员外郎,兼凤翔少尹,侍御史赐绯鱼袋,诸军粮料使张增再也不会在枕头边给手机充电了。太特么刺激了。乍逢乱世,奔战不休,而张增……看一眼就知道面积是什么鬼?如何凭手中横刀,复我汉家疆土?不去上班行不……呸。重来一次行不行啊?没准备呀……
大喜之日,灭门了。 底层草根,当门主了。 蠢萌村姑,嫁天才男神。 撼动天下,她要云卷云舒。 云卷云舒,她又抛夫弃子了…… 嗯,她跑了…… ----------- 琴儿肥来啦,新书开始。 一日两更,7点/12点。 欢迎追文!
杂志投稿让他获得第一桶金新概念作文让他初负声名出版小说让他跻身青年畅销作家文坛已死让他转战网文一味的抄袭被他摒弃前世的经历由他书写重活一世,不走老路他是余白那个经常被人称之为文豪、白金大神的人,其实他很清楚,从始至终,他都只是一个普通人(ps:本书伪文艺,小热血,貌似单女主,喜欢请入坑。)
看本书的4大理由:1、本书不虐、无CP、搞笑幽默、轻松、日常。有三本完本老书保证质量。2、看完本书等于看了一场巨型的相声,笑不出八块腹肌来找我。3、本书描写网文发展二十年和写网文的入门方法,看完后让你也会轻松写网文。4、咳,那个……看本书的都事业有成、婚姻美满、家庭和睦、万事大吉(字数限制,反正大家都好)。
江一帆喝醉酒回家,捡到了一部手机,这部手机可不简单,竟然拥有穿越电影世界的能力。每完成一个电影世界,就可以进行一次抽奖。随着一次又一次的穿越,江一帆迎娶白富美,当上CEO,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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