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都知道》 在这个世界,信仰之力,是万能的权柄。意外得到伪神器的奥丁,能够收集转化信仰之力,于是身为一个小领主的奥丁男爵,开始了兢兢业业的种田之路……西幻领主种田流,偏日常
一个手渣生活在以绣技兴家的百年世家,她未来除去为了家族联姻外,可还有别的选择?程可佳从年少无知的时期,一直到豆蔻年华,她都在求一个实在的回答。然,一直无解。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一家私人企业发展的极限在哪里?全国500强?世界500强?还是超越国家,如同下列企业那样成为主宰世界的BOSS?《生化危机》中的安布雷拉公司,《异形》中的维兰德·汤谷公司,《死亡空间》中的和谐开采公司,《虐杀原型》中的捷锐企业,《辐射》中的避难所科技公司,《最终幻想7》中的神罗公司……张恒的目标,就是让自己的公司成为上述企业的一员,甚至比这些企业还要强大!一般人或许做不到,可是当他拥有了上述企业的黑科技之后呢?因此,这家名为‘恒星生物科技公司’的企业悄然成立,以人类始料未及的速度垄断着社会文明的各行各业: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哲学……最终成长为超越国家、垄断全人类科技发展的庞然大物!
凡日月所照,皆为汉土,江河所至,皆为汉臣,我煌煌大明自然当让八方臣服。 身处大明时代,唐昊不想做一个平庸的人,斗文官、收军权、拢宗室、开海禁、下西洋、征服万邦、开正德中兴、成就大明日不落帝国。 我唐昊当仁不让要成为大明最耀眼的大丈夫! (纯属小说,勿要当成真实历史!)
童年的宠物小精灵世界是美好而令人向往的,但长大后,我们又觉得那是无趣而不现实的。直到有一天,走投无路的魔王乘着他最后的搭档黑翼穿破世界的界限来到这个平静的理想时,他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呢?稀里糊涂地当上训练师,奇怪的人一个个强硬地来到自己身边。魔王,开始了这段在异世界颠沛流离的旅程。
如果命运的终点注定是黑暗,那就化身光明剑刃刺破阴霾。荣耀战神的重生逆战,光明史诗的再度启程。浩瀚的帝国之争,无止的种族相斗,在战火之中觉醒的奇炎少年,注定要为灰蒙世界带来新的光芒。【心若有光,心则不死】【世界有光,万古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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