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都市》 郎刑天在濒临死亡之际得到来自未来的终极警察系统,完美的融合狼王的灵魂,继承狼的特性,贪婪、凶狠、残暴、机智、勇敢。在终极警察系统的培养和狼王灵魂的影响下,郎刑天浴火重生,在都市中演绎狼警的传奇。
江小柔被一个和尚强吻了!还痴缠上了!作为一个27岁的剩女,她找不到男人,也不能嫁给一个和尚啊!“大师,佛门普度众生,也包括解决婚姻?!”“你想和我结婚?好,现在就去。”“还真来?你一个和尚,拿什么和我结婚?”司马烈伸手指向那座恢弘的古刹,“你若喜欢,就以整座寺庙为聘。”江小柔:“……”她虽然嫁不出去,可真的不想用这种方式,长伴青灯古佛啊!……司马烈:我不是和尚,我只是为了遇见你,在佛门修行了100天。
末日生存法则:请尽可能避免悲伤,恐惧,愤怒;在塔外任何负面情绪都能吸引恐怖的怪物。足足七年没有过任何负面情绪的白雾,忽然觉得这个末世……还挺友好的。(简介无力,更多简介请看本书封面)
记者采访:彪哥,大家都说你是足坛搅屎棍,有你的地方就有无尽的话题。 杨彪:“那是羡慕嫉妒恨,其实彪哥是一个拯救万千球迷受伤心灵的导师。” 我来,我见,我征服,这就是小说的精髓。 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好看幽默铁血!
无论何种危险,小到走路摔伤,喝西北风呛死,还是重伤濒死,只要不死就能得到奖励。根据所处危险程度不同,得到奖励也不同。“叮!危机推演系统开启!““提示:五秒后,宿主将被一支箭射中心脏!大概率被射死!”“推演中:宿主可在三秒后转体30度!”黄苏转体三十度,躲过致命一击。从此,各种危险地带出现一道身影,黄苏开始了他的表演。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漫威世界很危险。富豪靠科技,屌丝靠变异。想要活自在,必须得变态。一个普通地球人穿越到漫威世界疯狂变态进化,融合G病毒、自愈因子和重力粒子,风生水起,所向无敌。Nobodyisnobody,没有人是无名之辈。我是杨昆,人称万力王。
穿越异界,附送三只小骷髅。 三只小骷髅,咋看咋不靠谱。 叫战将的小骷髅喜欢拿着大腿骨砸人。 叫死神的小骷髅喜欢暗搓搓的躲在一边看热闹。 叫大帝的小骷髅喜欢指手画脚,打仗却是跑的最快的。 李晓剑:这清奇的画风,简直无力吐槽,我已经躺好,谁也别拦着我,我要当条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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