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与千寻》 前生,她用八年同甘共苦、相知相守,换来他谋划许久的杀妻灭子,魂断他乡。幸喜老天有眼,赐她重生豪门之后,那一对曾害她与宝宝无辜枉死的狗男女,她定然不能轻饶了去!这一世当有富贵在手,大权在握,夫君如意-------------------------------------------鞠躬感谢霓裳夭夭以及她的狮虎大人给做的封面哦~~
东汉末年诸侯混战,多少英雄故事不过是为了争权夺利互相攻伐,他们或许只看见站在高处手握生杀的权利,却不见耗尽了民族的精血。随着司马氏篡夺天下,八王之乱为胡人打开了南下的大门,中原大地迎来了黑暗的时代。刘彦来到了公元340年,历史俗称“五胡乱华”的历史时期。面对中原满地胡人和即将被杀绝的族人,他别无选择,只能奋起为生存而战!……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我有系统金手指,诸君且与我一同杀胡,尽复汉人河山,再塑强汉辉煌!
【甜宠文《叶老师,带我飞》求戳专栏预收~】————————————————————十七岁那年,周书收到本市二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她的双胞胎哥哥周弈考上了对面的985。面对哥哥的调侃,周书面无表情的回:“信不信我追你导师,让你叫我师娘?”一年后。周弈找到叶教授,说妹妹是为了和自己置气才追的他。叶教授挑眉:抱歉,我追的她!所有人都以为,叶硕是看上了周书的年轻貌美。却没人知道,多年以前,小孩捧着装了所有积蓄的存钱罐给自己,让自己去治疗。只是那时候,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对她动心。—————————————
一个骑士,一个矮人,一个兽人和一个黑暗精灵在船上遇到了九头蛇追杀,蜥蜴人船长宣布必须有人跳船减轻重量,于是圣堂骑士走到甲板高呼了一声:为了荣誉!就跳下了沼泽!船速还是不够,船长便说:还是太重。于是矮人骑着黑熊高呼:为了氏族!也跟着跳了下去!可是船长说还是重!兽人看了精灵一眼,走到了甲板上,精灵赶紧握住兽人的手:阴影见证,我不会忘记你的!兽人咧嘴一笑,一脚把黑暗精灵踹下了沼泽,高呼:为了精灵!后来,兰纳尔大荒原的领主,传奇的缔造者,我们英勇无耻的兽人—泰格。他亲手砍下了九头蛇的十颗脑袋,剥皮剔骨,以蛇眼换来了蜥蜴人的追随,蛇皮卖到了七城联盟最大交易市场,而蛇骨则被制成了地狱之门的亡灵看守者…
星河时代,地球联邦与奥术帝国的战争,最终以两个世界的毁灭落下了帷幕。“星环时代”号舰长江枫乘坐的逃生舱,意外穿越了次元壁垒,跃迁到了一片陌生的星域,成为了地球联邦的唯一幸存者。原本只想种种田,闲着没事儿忽悠几个土著帮自己挖矿,悠闲地度过这悠长的一生,却没想到一不留神,在这片蛮荒的星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牛的种族……新书依旧是轻松向。另外,友情提示,请不要纠结科幻的软硬,推荐当成巫师流阅读,只不过是科技侧。(已有四百万字完本作品《我在末世有套房》,作者人品保证,各位看官可以放心食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星界游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诸如繁星的PMC公司中,有这么一支PMC,他们的成员由“老弱病残“组成,但是他们却是地表最强佣兵。从非洲,到欧洲,从别斯兰,到委内瑞拉,都有他们活跃过的足迹,一步步从一人的皮包公司成为佣兵界的无冕之王。余志乾:“一只耳,干掉那个机枪手!”“头,你说啥?”“……”
隋帝杨广,三征高句丽,丢弃了许多战士,流落异乡,一群人,艰难的活下来,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士,就是这么一群战士,收拢友军,立足辽东!异族多怎么办?邹羽说道:杀胡令才过两百多年,看来胡人已经忘了,我们应该让他们重新体会到恐惧!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人们身上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纹身。战士纹这各种武器防具。魔法师纹这各种法杖饰品。贵族身上会纹这他们的家辉。皇帝身上会有真龙纹身。而平民身上会纹这各种工具。这纹身好像也在昭示各个阶级不可跨越的鸿沟。而唯一能使阶级产生流动的就是魔法纹身师。
帅哥,你什么职业的?我啊,收破烂的。袁梦收破烂,收了嫦娥做媳妇,收了玉皇大帝做小弟,收了魔界之王为座下第一打手......前女友:欧巴,既然你收破烂,不如把我这残花败柳收了吧,我绝对够破够烂。袁梦:......怎么说呢,你的确是够破够烂了,但问题是无法回收再利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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