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血狂枭》 苏纪年,上古天帝之子,秉承天帝之愿,沉睡十万年,觉醒于现代花都,立志重建昔日仙庭。我归来时,天若阻我,我便破了那天!仙若拦我,我便斩了那仙!本书无后宫,不种马,杀伐果断,不喜勿喷,理性读书,共建和谐家园。
一个地球人飘荡在陌生星空的故事。在星空中梦想着家,心中满是悲伤,在悲伤里忍受孤独,空守一丝飘渺的温暖。我的泪水已是无底深海,对你的爱早已无言。相信我有无尽的力量,因为真爱永在我信仰着的你,心中燃烧的火焰。倾尽我所有力量守护尊严,那是忠诚永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勤舰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主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这还没完,他再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回来了!本来以为平静的生活却潜藏着危机,等等,这扎堆穿越是什么鬼,怎么好好一个异世界到处都有熟人?魔装机甲?什么鬼东西,怎么比高达还酷炫?
752年,大唐王朝的盛世达到顶峰,边境上,哥舒翰压得吐蕃人不敢过临洮,安禄山磨刀霍霍直指契丹;朝堂上,李林甫奄奄一息,杨国忠跃跃欲试;兴庆宫,明皇抱着美丽的儿媳夜夜笙歌,看起来,既无内忧也无外患。752年,地跨亚非欧、全盛时期的阿拉伯帝国,波斯人以另一种方式完成了复兴,新生的阿拔斯王朝正致力于巩固和平叛,从埃及到叙利亚,从巴格达到呼罗珊,到处都充满了阴谋和算计。752年,一度被阿拉伯人打到都城之下的东罗马帝国获得了喘息,君士坦丁五世联同他们的姻亲可萨汗国的达干可汗开始了计划之外的反攻,却在小亚细亚和高加索两个方向上摇摆不定。752年,法兰克王国进入加洛林王朝时期,欧洲大陆从来没有这么统一过,矮子丕平和他那个伟大的儿子,已经看到了复兴罗马帝国的曙光,跨越比利牛斯山而来的异教徒,不过是成就伟人功业的踏脚石而已。752年,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却注定要载入史册,因为......刘稷来了。哥的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太、太深了……”“乖,别动,一会儿就好。”某王爷:>_<你扎第一针的时候也这么说。她是帝国第一神(兽)医,一朝穿越,竟成了家徒四壁的小农女。上有弱不禁风的娘亲,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弟,更要命的是,她还被神秘人夺了清白,被渣男退了亲——NND!老虎不发威,当她是HelloKitty啊?!虐渣男,斗极品,治愈病弱阿娘,养大瘦小阿弟。开荒田,种白地,坐拥良田万顷。再买上十个八个美男,自此走上人生巅峰。小日子越过越惬意时,传闻中令人闻风丧胆的活阎王竟然逼上门来,扬言要娶她?虽然她喜欢美男没错,可听说这王爷不举啊……
“你渴望财富吗?”“不渴望。”“你渴望财富吗?”“走开,我就是财富!”“你渴望财富……”“闭嘴,我渴望男人!忠犬小奶狗的那种……喂,我还没说完……这是什么破系统!”李恬儿咬牙,突然眼前一黑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不同年代,处境越来越艰难,身份越来越奇葩……发家养娃成就学霸。天命富贵花,财富自然来。李恬儿:“其实我不想当首富。”某男嫌弃眼:“要说心里话。”李恬儿:“好了啦,知道你才是港城首富。你总是喜欢压——迫——我!”――――?――――成为别人不得不喜欢的人,岂不快哉!——李恬儿(诚意之作,希望喜欢收藏)
唐飞,侥幸在一次盗唐墓的过程中存活下来,却看到了自己的尸体,被一个打扮得像死神的人不断地鞭尸!堂堂大丈夫这哪能忍,顺手操起旁边的家伙,便冲了上去……浩瀚唐诗三百首,唐诗也能杀人?梦魇背后的死神,摘下面具后究竟是何许人也?与神赛跑的男人,最终会何去何从?乱世儿女的悲欢离合,刻骨铭心的爱情与快意恩仇,波澜壮阔的信仰之战和家国恩怨,你们有魔法和长剑,小爷我有老祖宗的唐诗三百首!(PS:每日稳定两更,上10晚8,卿不负我,我不负卿!)
“这个世界的走向不是通过演讲和大多数投票表决来制定的,唯有铁与血,才是让反对者闭嘴的捷径!”林皓达霸道的从教皇手里夺过皇冠,戴在自己的头上,桀骜且自信的向全世界说出他的登基宣言!这是一个拥有全面战争系统的黄种人,在西方欧洲杀出一片天地,征服全世界的故事!主角只信奉一句话——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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