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无常后我红了》 狼若回头必有理由,不是报恩就是报仇!我踩着一具具枯骨,一步一步,一阶一阶……多年以后,当我站在楼顶,俯瞰这座城市,望着那一个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人,我知道,我已经无法回头!
天要我往东,我偏要往西。道要我屈服,我就要踏道。我的一生都被命运捉弄。然而总有一天,我会攀到命运之上,高歌一曲,以此嘲弄无情的大道。这是一个道士的世界,道门统御万千界域,不断征战四方,碾压无数文明。凡人向往道士的世界,道士向往天界的生活,天界中证得位业的大道士则向往着亘古相传的神秘所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踏道高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回到1985年,什么!我重生成为了我四伯!老爸没有了!老婆一家也没有了!我能干什么?好吧!还是重抄旧业吧!写小说!开干!《金庸诸天同人文》――《潜伏》――《亮剑》《我的团长我的团》――《琅琊榜》――《仙剑》――《少年包青天》…………
什么?李世民说我禽兽不如?我是禽兽那他是什么?什么?孔颖达说我朽木不可雕?我长得如此帅气,再让他雕岂不是雕坏了?什么?称心爱上我了?不不不,我把你当手足,你居然想上我?
权势滔天的摄政长公主重生到十年前。看着十年后和自己处处作对,手段奸佞的大督主还只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太监。高长乐眯了眯眼睛。在打压和巴结之间很快就做好了决定,能躺何必Carry?那位大督主,你走向人生巅峰之后的大腿挂件预定一位!某督主原以为是一场公主殿下开挂虐人的戏码,不想却是一场新的沉沦……幸好,他也打算山河为聘,否则岂不要辜负这场盛世妆谋?
乱世魔盛,却如何都无法遮掩那魔气森森之下的温情,可若是连这最后一丝温度,都在那无法遏制的肆虐中粉碎了呢?凡世少年突逢乱世,家人尽亡,爱者别离,只得以那最后一丝血泪作为祭奠“我想成魔!”陆安然的语气坚定“既然我无法改变这大魔纵横的世界,那就用我的血,我的骨,我的肉,我一切可以付出的东西,让我成为这世上最强的魔!”眼神中的锋锐无可阻挡“然后,杀了他们。”
我是一个系统,为了生存,我很谨慎。但很不凑巧,我碰到了一个莽夫。我发布任务让他赶紧逃跑,他凭什么上去把人都杀了?杀完了人,他甚至还洋洋得意地对我说:“我顺利逃跑了,结算吧!”把人都杀了,就算逃跑吗?算吗?算吗?算吗?好像还真算……救命!我想换个猥琐的宿主!
有些男人是不能招惹的,招惹了,就是一辈子。一场来自大西洋的热带风暴,将她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本以为是一段各取所需的无爱婚姻,却让她渐渐贪念宠溺的温柔。她害怕了,她知错了,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男人身边去!可她终究低估了男人的霸道,吃干抹净后将她拥入怀中,用那带着磁性的嗓音在她耳边低语道:“媳妇儿,这辈子你都别想逃。”
卧龙凤雏,得一而可安天下!仁主刘备两者皆得而没有取得天下,实乃一大憾事!且看本书主人公如何帮刘备取得天下。大将军征战沙场,太危险了,还是向诸葛亮一样,做一个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军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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