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系统树》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逐鹿,战国再起。 穿越成秦始皇的后裔,家族唯一目标就是造反复国,对此秦昊表示:有挑战,够刺激,我喜欢! 且看主角持巅峰召唤系统,召唤文武群英,纵横万里江山。 项羽单挑吕布赵云,李元霸VS五虎上将,李存孝独斗东吴十二虎臣…… 请记住,这不是三国,而是新战国,华夏史上最混乱,最辉煌,同样也是最精彩大时代。 【QQ群:605505658,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加入,我们一起打造一本召唤流的经典之作】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穿越诸天,没有系统,没有神器,没有妹妹,没有暗恋校花,父母健在。完了……(〒▽〒)……还有一尊尊主神,众多主神殿,无数轮回者入侵各界,烧杀抢掠来了。全特么完了……ε(┬┬﹏┬┬)3……捡到主神尸体*1内含一等主神殿(已损坏)*3,主神源池(可充能)*1……等等……(???*)……要不我也来当当主神?
写武侠小说,只是开端!拥有地球记忆宫殿的林牧,重生平行世界。写最好看的小说!吃最萝莉的棒棒糖!逗最可爱的女书迷!用最纯洁的文笔,写最邪恶的故事……已有近700万字白金小说《妖蛇道》大家放心看书投票……群号231647855,大家没事进来耍,保证群里风气健康积极……
宅男乱入北宋,不起眼的涟漪慢慢滚成滔天巨浪,巨浪过后,留下的是一个充满二次元风的北宋。方远:我问你,人究竟什么时候会死?宋徽宗:是心脏被剑刺穿的时候?方远:不对。宋徽宗:是得了不治之症的时候吗?方远:也不对。宋徽宗:是喝了剧毒磨菇汤之后吗?方远:当然不是!是被世人遗忘的时候。只要你还有着梦想,你的人生就会很美好。PS:本书宅系数爆棚,入坑需谨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宅在北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逆流归来,朝花夕拾。人生一世几十年,青春不过千余天,初中以前还太懵懂,大学以后变得世故,唯有高中时代,纯真美好,不染尘埃。真挚的友谊,不问王权富贵;纯洁的爱情,不说柴米油盐。回到那个情窦初开、春心萌动的时代,怀一颗风华正茂、挥斥方遒的心,谱写一曲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赞歌。
徐清穿越到了一个有神鬼妖魔的世界,以为自己只是一个老不死的普通人,忽然有一天觉醒了天赋“道法自然”。他弹出一首“百鸟朝凤”,结果真有百鸟聚集的异象。他吟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成了一招绝世剑法。他写出苦昼短,成了一门蕴含时光大道的神通。他在龙虎山天师壁留下“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成了道门顶级护体神通金光咒。他想写下“道德经”,不行,这世界承受不住。
十五年前,他是豪门弃子,流落街头,一个小女孩把自己的糖果送给他。十五年后,他是东方第一战神,权财无双!王者归来,甘当大龄上门女婿,只为那一颗糖果的恩情,当我牵起你的手时,这天下,无人再敢欺负你。
南柯——心理咨询治疗研究所的名誉所长,主治医师。他说:我能给你一个梦,给你另一种不一样的人生。他却不能给自己,一个真相,一个事实。一扇门拦截了他的过去和现在,他不知道,他也沉陷在自己制造的梦境里,当有一日醒来,孰梦?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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