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一夜》 “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为锦绣灰,”金堂玉马的世家门阀,在遍地蜂起的泥腿子面前瑟瑟发抖的大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对穿越者和所有野心家而言。总而言之,就是一个伪装成穿越者的疑似触手怪/吃货,在唐末乱世大杀四方改天换地而吊打全世界的故事。
新书《洪荒之颠覆至尊》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一线生机。鸿蒙之中得道,超脱大道之外,破碎鸿蒙造就混沌,为——鸿蒙造化天尊!!!颠覆洪荒,游斗众圣,一切尽在其中——洪荒之颠覆至尊。
2250年的优秀大学生文艺竟然被一块石板带去了大唐,作为一名生活在高科技文明的五好青年,怎么能没有网络?哼哼,我自己建!没有汽车?我自己造!就不信来自23世纪的天才会被这些小问题难住。穿着机甲出现那些乡巴佬面前,应该不会吓死几个老头吧?嗯,俗话说的真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天启四年,木匠皇帝只剩下三年寿命,崇祯眼下还只是信王。天启四年,他还在山海卫种田打猎,为他的科举路攒着路费。天启四年,他遥望顺天府,仿佛看到了那里的灯红酒醉,夜夜笙歌。“韦宝,别看了!快点割麦子啊!要下雨了!”韦宝大袖一甩:“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行了,别催了,我这就割。”
某日,玩着某荣耀。“薄大叔,你喜欢什么英雄啊。”“成吉思汗。”薄西泽笑的邪恶,拉她过来,压住。“为什么?”艾小纨疑惑。“一,他是射手,二,他跟我很像。”薄西泽在她耳边轻笑,带着些许意味不明,“只识弯弓……。”艾小纨愣了愣,默默的把整句诗念了出来,然后脸爆红,太!污!了!再后来,艾小纨三天三夜都没能下榻,薄西泽用身体验证了这句话。
从天而降,特种兵梁洪来到南非的德兰士瓦共和国,身边还多了神秘的基地系统。拳打草原鬣狗,脚踢凶恶土著,枪挑大英陆军,风云变幻,英布战争将走向何方?南部非洲的原始土著居然是黄种人,呵呵,我也是黄种人嘛。喂,小子你哪来的?小爷先辈六百多年前不远万里到非洲,带来了先进文化,张无忌还是咱的教友呢。貌似现在还没有倚天屠龙这本书,好吧,马上组织人编写。
带着世界树幼苗,闯荡原始世界,开创人族凶猛的时代。这里有凶猛的原始生物,有蕴含真血的恐怖妖物,有强大的异族生灵。在一个人族还在生物链中低端,竭尽全力只为挣扎求生的时代,王权来了。一手皇权,一手神权,头顶科学。在原始时代,愿为人族打下一片天地,愿为万世开太平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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