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北平》 神古大陆,以神仙为尊,陆地分为人界,妖届,魔界,三界皆以修炼。渡劫后修士将居于仙界,与天地同寿,然千万年间,成仙者寥寥数人,可见成仙之艰难。传说,在灵气缭绕的风里山,坐落着创世神女娲留下的神邸,亦是女娲一族千百年来守护的圣地,女娲族人将这座神邸敬称为补天神殿,神殿内有一至宝,名唤聚魂珠,据说能引聚魂魄,有令人起死回生之奇效。女娲一族隐居万年,却不料一朝覆灭,多年后忽有一女子傲然修行之巅,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是以正道为尊,以德报怨享千世之盛名?或是与人魔为伍,手刃仇敌堕万丈深渊?
罗科索夫斯基,是苏联在卫国战争中脱颖而出的一代名将,他与朱可夫、科涅夫被并称为苏联陆军的三驾马车之一,他头脑冷静沉稳、处乱不惊,在战争中的逆境时期屡建奇功,被后人誉为“逆境英雄”。然而一位叫唐少华的华国退役军人,却在阴错阳差的情况下,变身成为了罗科索夫斯基。在卫国战争那样特殊的历史时期,他能充分地发挥罗科索夫斯基与生俱来的军事天分,建立不朽的功勋,并成为名垂青史的名将吗?
穿越的女主,重生的女配,只看这两个词组就能知道这是怎么样的狗血弥漫战火熊熊。夹在中间的锦歌很郁闷。她严重怀疑自己穿的时候走错了路,为什么会跑进了一个修真小说的世界。还投胎成了这部小说里第一个憋屈的大炮灰......。本想躲在一边看大戏,谁想先是被女配的战火烧到,接着又被女主抢掉了苦守的机缘。锦歌悲愤的反抗了,从此致力于扭曲剧情的伟大事业......。只是剧情是扭曲了,怎么她的遭遇越来越囧呢。什么?金手指?!锦歌呵呵了......。
奇门铸就之日,今世身亡之时,魂入玄灵遇雷劫,紫霄雷下入轮回,再世为人时,云十三才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转世,且看他如何搅动风云,历经重重波折揭开一次又一次轮回背后的隐秘。
李明远重生了!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但是,为什么自己重生了,可自己随身的那台华为手机也跟过来了!手机来了也就算了,李明远翻开手机的通讯录,找到自己死党的号码,太夸张了吧!竟然能拨通!电话另一头,李明远死党孙元疑惑的声音从话筒那边传来:“老李!你特么搞毛啊!正开会呢!”呆呆的把手机扔到床上,李明远知道,他的人生要牛逼了!而且是牛逼大发了!
一代天骄林青玄,于新婚之夜被妻子杀死,却一梦千年后重生至一个妖蛮部落的废物王子身上,从此风云涌动,世界开始颤栗。“我有一剑,当斩天下人!”【已有百万字完本老书《英雄联盟之最强主宰》,可供一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武动战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婚后——情人节,韩经年问:“今天怎么过?”夏晚安搂着被子,昏昏欲睡的答:“睡觉。”圣诞节,韩经年问:“今天怎么过?”夏晚安抱着枕头,漫不经心的答:“睡觉。”结婚纪念日,韩经年端着一杯水问:“今天怎么过?”夏晚安窝在床上,懒洋洋的睁开了眼睛,警惕的盯着韩经年随时会泼到床上的水思考了三秒,回:“和你……睡觉。”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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