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记》 半神半仙半是人,半好半坏半假真。请君上前香三柱,保不保佑看心情。贫道是神也是仙。合称神仙。兀那贼人,还不来赶紧上香。你们谁烧的香多,贫道不一定记得住。可谁烧香少,贫道可是一定会记在账簿上的
南子青用5G连上了异世界。在他确定这不是虚拟游戏的时候,沙雕网友们却在另一头以对立阵营的身份登录了……抵御入侵,大陆风云,地狱之门,传说现世,王国的一纸征召书被亲自送到手上。南子青决定先断开连接,喝口冰阔落冷静一下。“所以,我现在算是NPC视角?”
穿越到1905年的南洋,而且带着系统,如果不占领东印度群岛,不占领中南半岛,不占领菲律宾,不占领恒河平原和印度河平原,不占领中东地区,不占领澳洲,不占领北美,那绝对不是合格的穿越者;不干死小日本,不瓦解苏联,不肢解美国,那就对不起系统流。本书主角穿越南海,海外建国,独立发展,然后回馈祖国,不干涉国内的发展,不参与国内的军阀混战。
李志凡偶然加入一个明星群,但里面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你们真的是明星?”“恭喜你,抢到了钢琴郎大师的《钢琴技能》!”“恭喜你,抢到周董的《绝对音感》!”“恭喜你,抢到JJ林的《行走CD》!”“恭喜你……”“这都是啥?”李志凡莫名其妙的点开红包,火爆之路从次开始——燃烧吧!骄傲的热血,胜利的歌我要再唱一遍!
落魄小农民偶然间得到上古大神的传承,得惊天医术,纵横都市,开启崛起之途。我有双手,一手活人,一手致富。更有两脚,踏尽不平事!从此自己的人生一飞冲天,叱咤山村城乡结合部。
重生到印度最高种姓婆罗门身上的沙克鲁--潘迪特,将会利用自己高人一等的种姓优势和领先世界十多年的记忆优势,缔造出一个什么样的精彩人生呢? PS:本人保证不虐主、不圣母、必开后宫、尽量不YY、力争呈现真实的印度风貌!
五百年修为在九十九重天雷劫下烟消云散的秦凡重生前世都市!看他如何以无敌之身强势把诸天万界碾在脚下!但凡犯我秦凡天威者,近必屠,远必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都市之仙界至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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