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美人志》 在这里一个优秀的大厨,拥有不下于作家,科学家,明星的地位。而当李晓然来到这里之后,璀璨的美食界,又多出了一个‘厨艺大师’。独一无二的大师。(食戟世界,至少目前是的。)
穿越成了废材,没事,俺有大召唤者传承!复制英雄模板技能,召唤英雄联盟少女……召唤安妮,毁灭世界!情挑拉克丝,轰翻一切!“什么,你以为我是召唤师你就以为我本身很弱?”“高原血统,剑刃风暴,给老子开!”(新人新书,需要大家多多支持,尽力就好,拱手拜谢!)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废柴高中生突然发现自己身怀异能血统,不起眼的老爹居然是s级大佬。可为什么别的异能者都是飞天遁地的神,而自己居然只有一个沉默。那好吧,我的特色,就是让你们都没有特色。
拥有能够穿越时空的传家宝罗盘,刘志从此就成为了历史世界里面的一名咨询商。孙坚:刘先生,请问传国玉玺在哪里?刘志:那不就是吗?在皇宫的枯井里。刘备:我何时能够恢复汉室江山?刘志:·····这个嘛,算了吧,我还是给你介绍个谋士好了,他叫做诸葛亮····李自成:我想去山海关见一见吴三桂!刘志:你最好多带点兵!书友群:151、859、121,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加一下
妲己的诅咒,灵感源自于《中国道士的二战》。这是一本科幻小说,融合了时空穿越、基因计划,多维空间以及一些量子物理学的概念,算是一部超级英雄作品吧。这本书,我用了十年打磨,而且写的很慢。本打算全书结束再上传,但是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提前上传吧。全书一共二十多万字,我会先发十万字左右出来,后面陆续发出。本书不会签约,也不会上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声声诱你/1v1破镜重圆/久别重逢/火葬场]雅痞浑野败类总裁x美强惨文物鉴赏师1.八年前,童枝在巷口第一次见到臭名昭著的混蛋谢曜行。少年倚在斑驳的墙边,烟雾缭绕中下颚弧线分明,呵斥那群围困她的追债人。她怯怯地说了声“谢谢”,睫羽扑闪,似山林中的清雾。少年戾嗤一声,弹落烟灰,捧起她的脸——“好学生,闭眼。”共赴漫长黑暗后睁眼,逆光之处的小姑娘,不知所踪。2.再次产生交集是八年后的订婚宴上。童枝穿一袭天青旗袍,执着杯盏,巧笑嫣然。众人啧啧议论,暗地嘲笑。缺席的是她的订婚对象——空降归国的风投行盛世集团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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