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 要是有后悔药,林曼曼绝对会把爱看言情小说这毛病给戒掉,这样,她就不会手贱去评论,就绝不会穿进书里,成了一名炮灰。 这是一手烂牌,穿进的这书里,是个七十年代不说,还是被书里重生的主角报复的一名炮灰,因为跟姐姐抢对象,被重生回来的姐姐设计报复,成了家里最不受待见的孩子,最后炮灰,下场凄惨。 她该怎么办? 唯有躲开姐姐的主角光芒,去当兵了。 PS:林曼曼是别人对象的时候,某人觉得她又矫情又作,当林曼曼成了自己对象的时候,某人觉得怎么看怎么可爱! 男女主军人,女主文艺兵。
一次意外的异界穿越,揭示了她沉寂多年的生世之迷,原本平凡而又平静的人生,在这一刻踏上了回不去的路,和抹布去的责任,一次次临近生死的边缘,只为维系那一息的希望
李大虎农村小伙,学历低微的他去了都城,在都城一家集团当上了内保的工作,然而这家集团的下方,曾经是一处乱坟岗。每当深夜子时就会有一些古怪的东西出现,然而这一切恰巧被李大虎所见,因为大虎有着一双与众不同的双眼,能见常人所见不到的东西……
一场流星雨打破了幻想与现实的界限,原先只存在于影视、小说、动漫、乃至神话传说中的生物纷纷降临现实,并带着对现实生物的无尽恨意,对现实动了进攻。本命源盘,上天赐予人类的唯一生机,全球几十亿人之中,唯有一百万人得到了它,所以这些幸运儿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天选者。而本书的主角周小宁就是天选者,而且还是最特别的天选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次元末世之完美融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异界,罗森却变成了一具骷髅,更神秘的是还带了个系统。请停一下朋友,剑魂是什么意思,这骨头架子好像剑术凡,很真实!“罗森,组织上已经决定了,由你来当剑圣。”“......我是不是该念两句诗?”罗森看着系统布的任务,说不出话。“身为一具骷髅,却要我拯救世界,怕不是活在梦里,这火传不了!”本书又名《骷髅剑圣异界纵横》《我真是骨傲天》《骷髅王也要搞事情》《李奥瑞克的传火之旅》《亚楠剑游记》唯一指定读者群:阿斯特尔高阶议会583916858
东汉末年,群雄逐鹿,魏蜀吴三国争鼎天下,然而在这名将辈出、乱世争锋的背后,却另有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仙道?魔道?儒家,道家,兵家,诸子百家,在这个乱世中,有人想要一统天下,也有人想要重溯昔日荣光,一时间,仙魔纷纷出世,成为推动这战乱纷争的黑手。我们的主角,便出身在这样一个烽火连天的年代。他会成魔,还是成仙?
谁说第一魂环只能是百年?我千年也没爆体呀朋友,你问我怎么回事?我他么怎么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你说神级武魂只能通过觉醒仪式,我他么怎么直接觉醒了神级武魂?你说一夫一妻?抱歉,我强我任性!凭实力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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