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蛇演义》 连城养了一枚金铜钱当宠物。宠粮:人民币,没有人民币它就会改吃主人。爱好:制造妖魔鬼怪、灵器法宝,堪称玄幻版变形金刚火种,不管主人死活,一心想搞大新闻。习性:比较干净,没有常规排泄物。平凡世界,玄幻降临。恶鬼来袭、神仙显现、灵兽觉醒……“不好意思,这些都是我做的。”连城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充钱大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旧时候,土匪绺子里四梁八柱的第二梁叫“顶天梁”,是绺子当中武功最好,枪法最准的悍匪。因为顶天梁身上纹龙,也叫卷山龙。真正的卷山龙,不止做阳间的买卖,就连死人的东西都能抢过来,凭着一把刀就敢跟大仙争山头,与鬼神抢地盘,从死人手里往出抠钱。江湖上有句话叫:“白龙卷山,寸草不生,宁下阎罗殿,别见龙卷山。”我爷就是当时赫赫有名的顶天大梁,卷山龙。他传给我一把能斩邪杀鬼的刀。
主角穿越了,这没有问题。十万清军包围金华,金华之屠马上要降临在主角身上了。能不能逃出去?怎么逃?这是个要人命的问题。可还有一个问题,朱大典一个南明内阁大学士,尽然在关键的时刻,对自己这么一个小人物拱手称臣了呢?且看骑马与砍杀游戏玩家张强在明末的历史中,种田,争霸天下。
陆泽穿越到了两千年后的星际时代。前身自带常年秀恩爱虐狗的父母和可爱的妹妹,虽然修炼天赋普普通通,但是生活圆满,可以说是梦幻开局了,陆泽表示很满意。结果刚一睡下,陆泽就来到了个奇怪的空间。在差点和一只一米高的超级大白兔打个一换一,艰难完成击杀之后,陆泽发现,事情好像不是那么简单。在空间中击杀猎物之后获得的小光团竟然能用来修炼?这不是要让我成为万年打野么?不过,纵横星空,无双于世,貌似可以期待一下?
他,是苍茫天地间最后一个魔王。他身负大气运,以魔王之名立于天地之间。无数名门对其恨之入骨,却奈何不了他。无数美人、艳鬼、狐妖,佳人为之神魂颠倒,希望被其一吻芳泽。他是修道界的一个传说,一个无敌天下的真正魔王。而他自己却说:我其实真的不想当个魔王,可是实力不允许啊~已有380万完本老书《我老板是阎王》人品保证!本书交流群:621739021
我叫陈超,某天和女神一起逛游乐园,意外撞见黑衣人的罪恶交易,在命悬一线的危机时刻,我召唤出了超人的堂姐卡拉-佐-艾尔。黑衣人:“当时感觉到有个人站在我身后,我回头一看,后面有个小姑娘,她‘啪’的一拳就打了过来,我大意了,没有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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