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气十万年》 在世人眼中,叶星能治病、能飞天、能入地、能驭风、能运雷、能驱鬼、能捉妖、能通神……他无所不能!他举世无敌!——我们的书友群:126761646
一个非特种兵,非军人,不会指挥打仗,手无缚鸡之力的外语学生穿越到晚清乱世,能做啥?“造反,革命?臣妾做不到啊!还是老实当一个文抄公,抄袭一些书籍赚些钱混日子好了!”陈顶天说。可现实告诉陈顶天,剽窃有风险,抄袭需谨慎!咸丰想杀了他,因起义军看了他的军事书,打得清军节节败退。天王洪秀全要剐了他,因他大部分属下不信他这神棍,改信陈顶天主义了。欧洲各国恨不得吃了他,因殖民地土著看他书纷纷起义。他想要跑路,可各路起义军却把他当做了唯一能够拯救国家民族的人,硬是把黄袍披在了他身上。当多年之后,有一位美女记者崇拜的问陈顶天为何有如此伟大成就时,陈顶天神秘的回答:“是抄出来的啊!”
“神级悟性”——逆天天赋,任何武学、任何技能不用人教,只要在眼前施展,就能瞬间完全解析读取。偷学绝世神功,连秘籍都不用,只要看人家比划几下子,就能学会原版的技能。独步人间天下事,醉笑世间几芳华!!江湖,仙侠,动漫,历史,神话领略无尽位面的精彩纷呈,感受风云变化的位面之旅!……本书暂定位面(金庸群侠传、诛仙、仙剑一……)本书qq群,289196269
退役特种兵秦寿穿越到远征军最年轻的团长身上,在缅甸战场,收拢溃兵,抗击日寇,逐步发展强大,占领整个南洋。驱逐西方势力,奴役南洋土著,建立一个完全由华人主导的南华联邦,一个国土囊括了整个东南亚,外加大半个澳洲和一部分印度的南华联邦,成为美苏之外的世界第三极!
他总是喜欢亲昵的叫大宝贝儿,温柔而宠溺。她喜欢被他抱在怀里,叫他一声老狐狸!别人眼里的顾思晨,身份尊贵,虽有着一张倾世容颜,性子却阴晴不定。绝对上一秒晴空万里,下一秒狂风暴雨!项思雨打量着坐在对面的顾思晨,“不知顾先生找女人可是为了撑门面?”坐在顾思晨两边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不禁抬手擦汗。然顾思晨挑了眉眼,瞧了眼好身材好样貌的项思雨,皮笑肉不笑的回了句,“嗯,本人身残志不残,所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替我撑撑这门面?”“好处是什么?”“除我一人之外没有人再敢对你指手画脚,如何?”“我若要翻天覆地夺回属于我的一切,你可愿意帮衬?”“只要你愿意站在我身边,我便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乃至生命!”“成交。”就为了他那句,除他一人之外再没有人敢对她指手画脚,便让她动了心。本文,主要讲述一个铁骨铮铮的大叔,爱上顽皮小丫头且助她站在巅峰之上的爱情之路。说明:本文甜宠,有爱有斗,有宠有虐。
未来的世界,帝国法律至上,任何触犯者……死!裁决者!终端智能‘中枢’直接管辖部队,权限滔天,他们就是法律,可肆意而杀。在这里‘中枢’的指令就是死亡的判决,帝国的最高执行权限。当数据智能掌管人类生死大权的时候,是该窃喜时代的进步,还是该醒悟反抗被扭曲的未来。……林修被困在帝国监狱整整一年,他改写的不仅仅是现在。
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进化到顶端的最完美生物。以完美之血作为进化的起点,先天圣胎作为穿越的堡垒,然后以界做舟,掠夺万界,成为诸天最完美的生物。这是一个卑微者追逐完美进化的历程。PS,以完美之血为根基,先天元胎为引擎,掠夺各界,成为诸天最强。在生死的巨大痛苦中,楚风励志长生,在一次雷劫之中,激活了偶然捡到一颗先天元胎,打开其中力量获得一个小世界,以界做舟,遨游诸天。
人族沦为异族战争资源,在人类收割日残存的人类获得了将异族血肉与蒸汽装置结合的技术,并展开了求取生存之战。当谢宁由血泊之中苏醒时,自己的身躯已经彻底与其他怪异残肢融合在了一起,面对已经化为怪物的自己,出路又在何方?(新人新书,希望各位看官能够赏脸留下一份足迹,你的每一次点击都是对作者莫大的鼓励!)
十安太糟心,好不容易在末世混到大佬级别,可一觉睡醒,又回到了窝囊前世。前世活的太憋屈,最爱的轩王,相中的是她的钱。最信任的二姐嫁给了轩王。最宠爱自己的爹娘,被渣男折磨至死。这一切,还要从她退了某人的亲开始说起…传闻,摄政王天生血瞳,乖戾暴虐,弑父弑兄,及其记仇。而十安,就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退了他的亲,还顺道踩了他一脚的女人…——“想嫁给本王?做梦!都说你跟轩王有染,当本王不知道吗?”“人家还黄花小闺女呢,要证明吗?”妖孽王爷冷冷勾唇:如何证明?十安小拳拳垂在了某人心口:讨厌~人家当然是给你看守宫砂了!你
站在你面前的,是史上最极品、最独一无二的太子爷!怼皇帝、捉奸臣、乱京都,平逆贼,打城池,泡美人,一不小心,就实现了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的人生梦想!人人都劝他登临帝位,可是……“救命!我不想当皇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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