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 六千五百万年前,地球的霸主是各式大小恐龙。新生代第四纪,人类成为了地球新的霸主。可惜,大多数的人类从出生到死亡,大脑都只开发利用了3%-5%,这是极大的浪费,人的大脑有无穷潜力可以挖掘,随着脑域阔度提升,人类可以变的更聪明,更强壮。慢慢的,人类开始重视自身,重视大脑,想尽一
我叫叶青,幸运获得了一款叫的应用。这帮力大无穷的怪兽,干起活来一个能顶一百个,还带各种技能。效率?加工速度+300%技能一开,你跟我比效率?精度?咳咳~把我那把传奇品质的游标卡尺拿来,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绝对精度。叶青语录:男人要想拽,钱包鼓起来。怪兽语录:千万不要跟我们玩同行恶意竞争,机械制造只是我们的爱好,拳头和刀枪不入的身躯,才是我们混社会的本钱。二十米高,肌肉虬结的蛮荒巨灵,手持传奇品质的切割机,震天怒吼:“老子不是针对某一家制造业,而是说在座的所有,都是垃圾。”
女主重生回到小时候,那个物资贫乏的时代,再一次经历了粮本粮票的日子,前世的她不怎么受到重视,父亲喜欢大哥,母亲疼爱小弟,只有她夹在中间不冷不淡,直到小弟因为喝酒打架致人死亡锒铛入狱,大哥袖手旁观冷漠以对,赡养父母的责任一下子落在她身上,婆家娘家的矛盾重重,艰难的八年时光几乎耗尽了她的精力。前世的种种已经是昨日的黄花,不可追忆,新的开始她只想平淡度日,可惜事与愿违,重生改变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与其相关的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说非史记,为了情节需要会有一定的改变,请勿对号入座!写作纯粹是爱好,不喜勿喷!求放过!!
正经简介: 沈旭手持滴血的武器——魔神,浑身散发着浓郁血腥味,在他身后有众多尸体。 我,沈旭,爱和平! 我不喜欢杀人! 我从来没杀过人!! 我对杀人没有兴趣!!! 中立者:这里还有活口,快救…… 沈旭拔起魔神,甩掉上面的血迹,满脸疑惑:“你说什么?” 中立者:…… …… PS1:没看过原著也完全不影响阅读体验,会有适当的剧情介绍。
一纸神秘邀请函,邀请人们进入“半世界”,在这异空间中,你有可能遭遇地狱的厉鬼,也有可能邂逅天堂的神明,但无论“你”是什么,都必须按照半魂世界的指示行动。密室、迷宫、高塔、山麓。。。这里是探寻解密的战场!也是努力生存的彼道。这里也许是梦境,但是唯一能做的只有不断破除障碍与危险,逃出升天。在这十字街头若是“不小心”迷失,那回去的道路也许就不是通往原本的世界了。。。作为被邀请人也许你不知所措,但如果给你独家配置一名导游,情况会是如何?这一夜,你准备好了吗?
宴九,A影的队长。十岁被部队捡回去,是战友们心目中的“男神”。因为她不仅帅,还能干。嚣张起来能把天捅出个窟窿!可实际呢,她却是一个奸细!她被父亲以亲身母亲作为胁迫,在部队里女扮男装做了十年奸细,最终惨遭抛弃,连具全尸都没有落下。再醒来,她发誓要宴家那些人血债血偿!这一生,她灭了渣渣,替自己报仇雪恨。这一世,她护着战友,替他们抵挡生死。
“你渴望修仙吗?” “不,我渴望妹子,很萌的那种!” “当你触及到人类修仙的巅峰,无所不能的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那我渴望修仙!” 说人话,这是一个少年重生变成了一只鸡,以一个妖的身份重新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交流群,411205653
云水城谁人不知,温家三公子是个花花公子,更是传闻温家三公子有断袖之癖,年过三十没有结婚,是因为他的心里藏着心头好。乔木槿更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和这样一个有着断袖之癖的男人有了关系。只因为一个意外,从此以后。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而他明明是温家的三公子,却偏偏隐瞒自己的身份,没房没车没存款,就连老婆手上的戒指都是租来的。婚后,他跟着她挤在她的出租房里,白天混吃混喝,晚上混睡还是混睡。一言不合就撒娇。直到有一天他被媒体拍到带着女伴出入温家大院,她挺着八个月的肚子威胁他:‘温齐越,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交代清楚,休怪老娘把你扫地出门!”某人瞟了一眼心桌子上的报纸,凑了上去:“哦,我只是一不小心隐婚了而已!”
上古之时,在人与龙的大战落幕之后,人们将纯洁的少女作为祭品,献给笼中的怪物,于是诞生了新的怪物——混血种。来自怪物的血脉让混血种们拥有了远超常人的力量与智慧,成了人类之中的英雄,同时也让他们必须无时无刻不在对抗血脉的侵蚀,并且哪怕时刻保持警惕也无法避免被血脉吞噬沦为怪物的命运。于是混血种们隐藏在人类社会中,带领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然而数千年过去,长眠的龙族君王们注定将会一个个自梦中苏醒,重新端坐于王座之上。人与龙的大战即将再次打响,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不死不休!也就在这个纷乱的时代,林尘获得了新生假面骑士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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