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偶像》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华夏古武世家天才继承人一朝被害,穿成面貌丑陋的侯门嫡女,恶毒庶妹竟给她灌了媚药丢在郊外树林,找人毁她清白?姜云绾怒而暴起,手起刀落间,歹徒尽灭。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湖泊解决媚药,却遇上美男半裸的风景……侯府之中,庶女猖狂,她一招打残,医好再打!君王赐婚,世人皆笑丑女配残王,哪知盖头掀开,却是绝颜倾城。新婚之夜,残王竟然变成湖畔美男,看着她冷哼一声:“冒犯本王的人,从来只有死路一条,至于你……本王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于是,红鸾帐暖,翻来覆去!说好的残王呢?“本王不过是觉得那椅子好用罢了。”姜云绾:“……”
死而以行为谥。 残义损善者,谓之纣。 然,此恶谥之祖,实是文治武功,一代枭雄。 比之无数上谥之庸才,又当如何? 若纣为罪,罪当再临。 当这第五王国再次腐朽之时,逆十字的旗帜自当再现。 那旗下之恶才、罪徒……亦将再次掀起一场颠覆时代的狂潮。
罗小虎被两个无聊的‘蒲公英球’送回了他们的世界,开始时罗小虎想着回地球,但是时间一长觉得这里还不错,于是开始了‘混’异界之旅。罗小虎的性子吃不了苦,也耐不住寂寞,不论是成为魔法师顶级的御法者,还是武力值极点的圣堂,其中的艰辛都不是罗小虎吃的了的,不过贱人好命,偶然的练错了魔法,让罗小虎练成了保命三法术,开启了一代风流。
七岁能干什么?“也就是让几个人族圣贤老古董抢着收我为徒而已。”“看见那个女帝没,她馋我身子好久了,幸亏我跑得快。”“还有那个什么圣女,上次她为了当我童养媳跪在我家门口三天三夜。”“这不叫装逼,读书人的事能叫装逼吗?记住了,我这叫人前显圣。”
两亿五千万年后,光明时代,某间酒馆内。 “当时我就一个手起刀落,刮擦一声,将袭来的死亡骑士斩于马下,鲜血喷涌而出,溅了那光明女神一身,好家伙!” “怎么了?” “那女神当时还是一位稚童,粉雕玉琢,极其可爱,但也被我的勇猛所折服,吓的是哇哇大哭!” “三百万年前黑暗时代的事,信你我才是见了亡灵!” ———— 一个不断复活的人所见证、经历、参与的异界历史故事。
简介:宿命,是冥冥中注定!入赘,是前世的因,今生的果!高远回归都市,了却三年前的一个承诺,打算迎娶南宫家的大小姐。不料,途经山林听到呼救,高远出手力战歹徒,危急时刻舍身救下林家大小姐林暮云,遭受重击失忆一年多!林暮云感恩,不顾家族反对以身相许,高远入赘豪门,受尽家族众人百般羞辱。一日,贴身玉佩灵光乍现,记忆被唤醒,高远被召唤,只身出境,与昔日过命的兄弟,热血驰骋,再掀风云……商战中,一鸣惊人!南宫家不计前嫌,大小姐南宫月多次出手相助,陷入感情漩涡,演绎出一段凄美的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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