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逍遥医仙》 踏步云霞起,挥袖风云动。江枫就穿越到了这样一个让人绝望又热血沸腾的世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闹着闹着他就成了救世主。
武魂弑天的简介:比天赋?纵你天资卓越,在小爷面前你会自卑到吐血。拼至宝?爷我身怀至宝无数,每一件都能让强者疯狂。什么,拼女人?爷我身边随便一位都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你家的土鳖快点牵走。一位被家族流放的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一个惊天秘密,人生就此改变!逆天的魂器!能升级的兽魂!巧夺造化的天书!携带无数至宝踏上征伐之路,让世界为之颤抖,让天地匍匐在脚下。
重生到九叔世界,成了任家镇衙门的阿威队长,拥有能够吸收别人最强技能的金手指,功夫高手、道家高人乃至厉鬼妖邪,一个又一个技能接踵而来,不知过了多久,阿威这才发现……他无敌了?书友裙:1124629112
可能最近穿越事件有点多,但人家都是去什么修真啊,玄幻啊,科技啊之类的位面,牛逼的更是穿梭诸天万界,再不济,也能回到过去当个王爷啥的啊,可为啥,我能穿越的都是别人的噩梦啊!!!“如果人生能够再来一次的话,我绝对不敢再上课睡觉了。”林泽如是说道。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小李飞刀:先诛少林,再灭武当,唯我魔教,武林称王。 陆小凤传奇:剑出峨眉,刀开昆仑。紫禁问鼎,一统江湖。 画江湖不良人:平五代,扫十国。千秋之劫,破碎虚空。 霹雳:浩劫神州,九龙归天!试问普天之下,谁能让苦境无力回天?天地唯我,战祸邪神! 待选世界:秦时明月、蜀山、诛仙、仙剑、牧神记、轩辕剑、遮天、神墓、长生界、斗罗、斗破、武动、莽荒纪、飞升之后、阳神、永生、西游、封神、圣墟、儒道至圣、凡人、仙逆…… 浩瀚诸天路,无尽世界行。 以有穷之生命,求无涯之大道,只为登临那最终的……顶峰! PS:本书偏黑暗风,不喜勿扰。
承祥五年,妖魔肆虐,天下大乱。小天师白也奉师命下山除魔卫道,拯救苍生。“我叫白也,很白的白,也很白的也!”“白也?好帅!小道长等等我!”白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被随手救下的女妖给缠上了。不可能的好吗?“女施主拜托你矜持点,人妖殊途,男女授受不亲啊!”
大华皇帝年迈,三子:颐王、颌王、贽王参与储位之争。远尘之父被颌王举荐往安咸郡督办盐政,自己被颌王收为义子留都城求学。远尘与颌王世子在华子监求学间成为挚交好友,并拜高人青玄为师。安咸传来噩耗,梅府竟被灭门。伤心欲绝的梅远尘只身前往安咸查探凶手消息。两年后,邻国结盟来犯,三王皆战死。夏承炫挺身而出,挽大厦于将倾。梅远尘的同窗好友百里剑意、诸葛星辰、皇甫天纵、公羊颂我等纷纷奔赴战场屡立军功,终于打退敌人。即将登位的夏承炫怀疑皇甫天纵、公羊颂我有反意,决定先行下手。二人察觉夏承炫意图,无奈引兵起事。公羊颂我因挚爱的弟弟在战场被误杀,性情大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梅远尘夹杂在几位好友之间,左右为难。终于双方到了决胜的时候,公羊颂我暗渡陈仓准备水淹夏承炫驻军的固州。夏承炫不想城中百万民众被淹,又找不到破解之法只得投降。投降前夜,向梅远尘坦白自己派人杀害梅府一家的事后拔剑自刎。
第一次见,她七岁,他十二岁。他被人追杀,她救了他。第二次见,她十岁,他十五岁。她母亲的葬礼,他给了她一块古玉,承诺她那是信物。第三次见,她二十五岁,他三十岁。她未嫁,他未娶。她不想嫁他,他却想娶她。..
重回1990的方辰,看到此时,大地一片苍茫,万物生机勃发,不由的说道:“我来到,我看见,我征服!”这注定是属于方辰的时代,他是科技的巨子,财富的主人,在他的带领下,华夏科技再一次向世界最雄辩地证实了它的智慧、辉煌、它的魅力与永恒的生命力!——《时代周刊》但是对于方辰来说,这只是一段青春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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